浙江在线02月22日讯
昨天下午,杭州下城区法院对杭州最大的婚托案作出一审判决,青鸟婚介的经营者娄卫庆、陈惠弟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其余7名“婚托”、“红娘”也均被判处刑罚。
经审理查明,早在2006年9月,娄卫庆、陈惠弟为牟取非法利益,经事先预谋,在下城区环城北路8号通宝大厦五层D号房,由娄卫庆出资设立开办了“杭州市下城区青鸟婚姻介绍所”(以下简称“青鸟婚介所”)。两人采用刊登虚假征婚广告,虚构征婚女,为单身男子介绍婚恋对象的手段,以“会员费”、“见面费”名义,骗取前往“青鸟婚介所”应征男子的钱财。
自2006年9月青鸟婚介所开张起至2007年4月案发期间,娄卫庆、陈惠弟先后招聘商琳萍、郑正红、罗艳丽等人作为“红娘”,并雇佣被告人俞雅清、邵丽、叶新芬、姜利丽等人作为“婚托”。在娄卫庆、陈惠弟组织、策划下,分工配合,先后共骗取500余人的“会员费”、“见面费”,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每月“红娘”按底薪及“业绩”分赃,“婚托”则按每见面一次得50元分赃。直到2007年3月21日,“婚托”俞雅清因为内部矛盾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才使得这起最大婚托案得以全面曝光。
法院认为,娄卫庆、陈惠弟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