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5日讯
以为儿子被人绑架,心急如焚的父亲四处筹钱,谁知这竟是儿子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2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孙某,以及协助导演闹剧的孙某的朋友范某、贺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九个月和一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底,孙某因借钱赌博,为还钱,经与范某、贺某预谋,决定采用谎称孙某被绑架,向其父亲索要钱款7万元。其中4万元用于还款,另3万元消费。三被告人还伪造了孙某欠贺某7万元的欠条。8月2日起,范某假装外地人连续打电话给孙某的父亲,声称孙某被他们绑架,要其拿7万元,否则不放孙某回去。8月6日,范某又打电话给孙某的父亲,让其到杭州交钱。当晚9时许,孙某的父亲来到约定的交易地点杭州市拱北小区,范某看见其旁边有人,未上前拿钱。8月7日凌晨,三被告人经预谋,决定让范某持欠条前去孙某父亲家中拿钱。后范某、孙某在父亲法家附近被抓获。同年8月9日上午,贺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范某、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向他人索取财物,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三被告人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贺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