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7日讯
昨天下午,67岁的周荣明走进南湖区人民法院4号法庭,作为原告方,他要告的是嘉兴某珠宝商场。因为没有聘请代理律师,这个官司周荣明是一个人“扛”下来的。到庭审结束,记者不禁佩服老人在法庭上“很专业”的表现。
“2万余元的首饰名不副实”
昨天下午开庭前,周荣明就忍不住向记者诉起苦来:他的儿子去年12月刚刚结婚,为了给儿媳妇准备一份礼物,他在今年1月8日到嘉兴某珠宝商场购买了铂金pt990的一只手镯和两条项链(品牌:翠绿,深圳市翠绿珠宝有限公司生产),价值24299元。购买时,营业员称这些产品是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同时,周荣明在柜台上看到了写着“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广告和印有同样文字的产品标签。
老人拿着东西回家后请朋友帮忙鉴定,朋友上网没有查询到该产品的任何获证信息。老人当即向南湖工商分局经检大队举报。
“这些首饰根本就是名不副实,我认为他们是欺骗消费者。”老人说,他越想越气,决定把珠宝商场告上法庭。
老人要求退一赔一
下午2点整,庭审正式开始。周荣明当庭指出:经销商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和产品合法的责任,被告作为专业经销商,明知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依然蓄意利用广告和假冒标签对产品作虚假宣传,属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符合工商总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四条以及《消法》中关于禁止欺诈行为的规定,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同时,其行为还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条款。
老人还称,根据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他应该得到商品价格一倍的赔偿款。
“他不是真正意义的消费者”
面对周荣明的起诉,珠宝商场请了专门的律师应诉。律师称,被告从来没有在柜台、产品标签上标注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周荣明向工商部门举报后,工商部门也没有在商场找到所谓的广告和产品标签。况且,2004年、2005年“翠绿”的确被评为“中国名牌”。
另外,律师还在法庭上尖锐地指出:周荣明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律师给出的理由是:原告方购买首饰时,根本不问规格,也没有试戴,专挑大的买。出现问题后,原告也没有像一般的消费者那样到商店里协商,而是直接找工商、上法院。律师称:“原告的主要目的就是索赔!”
对于被告的答辩,老人马上给出了好几条反驳意见:“没沟通就去找工商、上法院,是我的权利。你说商场里没有‘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标签,那么我买的这些东西上面的标签是怎么来的?难道是自己伪造的?”
对于双方的说法,法官没有给出意见,当庭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