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
女婿流露无奈:说白了,我们也不容易
昨天下午5时,记者赶到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湾头江村采访,见到的不是老人的二女儿屠亚琴,而是她的丈夫。在接触过程中发现,自称目不识丁的屠亚琴的丈夫,还是有几分憨厚。因家庭经济情况不好,对老人,更多的是流露出一种无奈。
自己孩子每月零花钱仅二三十元
“其实,我们并不是‘外面’传的那样不好,我们对老人还是可以的。”记者好不容易跟屠亚琴的丈夫搭上话后,他对着记者叹息道:“你看看吧,我就这几间破房子,一家几口人,仅凭‘一亩三分田’的微薄收入维持生活。别人觉得我们好像不讲道理,没有爱心,可是我们有什么办法啊。怪只怪自己在村里‘混’得不好。”
屠亚琴的丈夫告诉记者,日子难过,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自己没文化没技术。“老婆现在不在家,在一服装厂当临时工,维持生计。尽管这样,我们还是每月拿出100元,给老人家做生活费。其实,我自己的孩子,每月只能有二三十元零花钱。”
屠亚琴的丈夫一再强调,他丈母娘并不是外人所说的“没钱”。毕竟,除了他家每月100元费用按时上交,老婆的另一个姐姐经济上稍微好一点,也按时上交每月120元。“在农村生活,一个老人每月有220元,真的差不多了。”
不嫌弃的话可同住一个屋檐下
“您能不能去杭州看望看望老人家呢,毕竟她年纪大了,身体不好。”记者话题刚落,屠亚琴丈夫的表情中,除了悲观之外,还显出无意去看望老太太的姿态。
他向记者解释道:“我们去杭州看看,本来也正常,但是,对这样的(丈母娘),我觉得去不去,都没什么意思了。我是不会去的。实际上,她也根本无意来绍兴。”屠亚琴的丈夫补充说:“如果她真的愿意来绍兴与我们一起住,那我可以把家里一间房子给收拾干净,只要她不嫌弃我们。我们吃什么,她就吃什么。我只能这样做了。”
据村里人说,朱彩娟老太太与女儿同村,自己有一间平房,村里前几年帮她接好了水电,但她不愿意回来住。
建议丈母娘不要再“无理取闹”
“我真不知道她(丈母娘)到底安的什么心,这样折腾我们……”屠亚琴的丈夫越讲越愤怒。
他希望记者不要再问这种私人问题,同时建议丈母娘不要再“无理取闹”,“毕竟,我们也不容易。”由于他不识字,连自己的名字也不会写,不能在采访本上签名。
由于屠亚琴的丈夫不肯透露,其他线索暂时也没有,直到昨天傍晚,记者仍无法联系上老太太的两个女儿。
翠苑一区
社区道原委:
我们没迅速救助是在等她女儿的照顾委托书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老人所在的翠苑一区。令人遗憾的是,红太阳旅行社和导游王燕芬,还是没有来过电话。
“我早上打电话给导游,问她老人之前的机票能不能退。结果她的语气比我还凶,而且从头到尾都没问问老人现在的情况。”俞芹说。
同时,记者接到了来自海南生活服务导报记者李国栋的电话:“我打电话给那个导游,她竟说媒体这么管用,可以让人来接老太,为什么不早点出来。”
“不少人都问我们社区,为什么不早点出来接老人回家。一直到有媒体介入了才动手,是不是怕舆论。”俞芹摇摇头说,“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社区前面做了很多工作,但因老人女儿不肯出现,我们无法救助。”
俞芹说,社区之前有过先例。当时也是一个老人外出时受伤,老人的家人同样不肯照顾。因事情紧急,社区就替老人亲属,与责任公司签订赔偿协议。期间,社区花了很多的财力物力精力。
“因为赔的钱还挺多的,老人的家属就跳出来告我们,说我们越权签订协议,没经家属同意,最后我们败诉还赔钱。”俞芹说,社区最怕的,就是碰到这种事情。
“我们知道消息时,朱彩娟还处于昏迷状况。保健品公司和导游只知道催我们去接人,万一老人在途中出了什么事情,她女儿追究起来的话,又是我们社区的错。”俞芹说,社区之所以积极联系朱彩娟的女儿,就是希望能等到她的照顾委托书。“这样我们就可以安心照顾老人,帮老人与两家责任公司签赔偿协议。”
由于不知老人大女儿的联系方式,二女儿又目不识丁,这份委托书,到现在也没有着落。
杭州金道律师事务所邱华律师表示,社区这样做符合相关法律程序。
●律师观点
女儿必须尽赡养父母责任
“不管老人和女儿之间关系如何,之前亲身母亲有没有照顾过女儿,作为女儿,必须尽到赡养责任。”律师邱华说。
“至于保健品公司和旅行社到底要负多少责任,则需要司法鉴定后才能明确。”邱华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