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
3月10日,衢州市教育局和市人劳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中学高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从今年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中小学教师和教学研究人员,有机会参加评选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暂定每三年评选一次,首次评选名额在10名之内。
据了解,我国从1986年开始试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在中小学教师专业系列职务中,最高的职务是中学高级教师,相当于副教授,没有正高职称,而诸如卫生、新闻、艺术等十几个行业都有正高职称。目前我市有20位在职省特级教师,省特级教师也是一个荣誉称号,不属教师职务系列。这次让优秀中小学教师通过评选的方式,以荣誉称号的形式享受教授工资待遇,在我市是一个创新和突破。
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教师和市、县两级教科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人员。
参加评选的教师必须是师德的楷模,育人的表率,教育教学的专家。具体而言,参评教师的要求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能全面履行中学高级教师职责,积极承担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身体健康;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搞有偿家教,品德言行堪为师生表率,在本单位本区域有较高的公认度;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的能力,能熟练制作教学课件;精通业务,教学艺术精湛,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科教学质量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很强的教育改革意识和科研能力,积极承担并有效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或教材建设工作;能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指导其他中学高级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文化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等。
《通知》要求,这次评选工作严格执行申报、考察推荐、审核考察和考核评选等程序进行,5月初确定名单。
人员确定后,第二个月起就可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市教育局将每年按学年组织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履行职责或犯有严重错误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取消其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和相关待遇。对调离本市或调离教育教学、教科研岗位的,其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的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自行取消。
目前,我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共有1200余人,占全市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教育局人事处负责人介绍,开展评选享受教授级工资待遇中学高级教师,是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实施“名师工师”,加快我市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