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8日讯
从今年3月开始,温州鹿城区申请再生育的市民,不仅个人情况、缘由等信息,要在街道社区、乡镇村等地公示7天,还要在网上挂3天,接受更大范围的监督。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投诉的,才能领《再生育证》,公示期过了,这些资料还将长期保存在网页上。
申请再生的人要上网公示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1个子女”等11种情况下,夫妇可向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计生部门批准。
“工作中我们发现,有些申请者通过隐瞒事实、伪造证件等方法,试图骗取《再生育证》。而原先的公示范围,只局限在社区、乡镇村等地,往往减弱了公示效果。”鹿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戴红红说。
该局法规科科长潘育红则表示,现在人口流动性大,而“二胎”申请公示,一般都集中在户口所在地,这样就造成了解情况的人,可能看不到公示;不了解情况的人,“看了也白看”的局面。
该局从去年开始,商量如何让公示更加透明,让更多的人看到公示信息。最终,他们想到了利用网络这一传播范围较广的形式。
“让更多人来监督‘二胎’生育,那么多双眼睛盯着,有问题总会被发现。”潘育红说。
公函将发到申请人单位
从今年2月开始,“鹿城人口网”将在每月21日,公示上月所有再生育申请人的有关信息。群众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证明等情况,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申请人如被查实为骗取《再生育证》的,将终止申报审批;造成错批的,立即取消其生育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再生育证》;造成生育的,按“政策外生育”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是党员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为了能更长期、有效地进行监督,公示期过后,这些资料将长期保存在该网。
网上公示的同时,如果再生育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还会将这些材料,以公函形式投递到单位。“采用这种方法,对于公职人员和名人,会起到更强的监管作用。谁都不想因违规再生,弄出点是非来。”戴红红说。
名人富人受触动最大
据温州市计生委统计,2005年该市征收“社会抚养费”1.8亿元,2006年2.2亿元,去年到10月初已征收2.33亿元。
潘育红说,为达到生“二胎”的目的,很多人可谓“绞尽脑汁”想办法,他们在工作中就发现,拿着假结婚证、假起诉书、假医院证明等,试图骗取《再生育证》的人不在少数。当中不仅有名人、富人,普通老百姓也不少。
“我们对所有提出再生申请的人,都采取同等待遇,并不会过多考虑申请人的工作、身份和社会地位,目的就是让所有违规者现形。”潘育红说,“只是名人、富人,受到的触动可能会更大一些,因为相对于普通老百姓,超生可能影响他们的企业形象、个人声誉。”
去年,温州市还专门出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并查处了126名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其中108人被开除党籍、13人被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