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高速试车出事故
车上两个死者的打扮,让围观的人有些意外。
洪先生告诉记者:“那两个人穿着一个样式的工作服,其中一个胸前的牌子上,还写着‘车间调度’的字样。”
陈先生猜测说,这两个年轻人应该是附近一家修车店的工作人员,他们可能是来试车的。
“这条路比较宽敞,平时没什么车,行人也不多。所以会有人在这里试车。”陈先生说。
记者在采访中还看到,警方处理现场之后,一些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开车取走了现场遗留的一些事故车零件。
经记者事后核实,车上两人的确供职于古墩路上的一家4S店。车上两个年轻人,一个出生于1987年,一个出生于1988年。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那家4S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名车祸中的死者都是公司的工作人员,一位姓许,一位姓林。
工作人员说,出事的车子是客户送来保养的。因为车主说刹车有一点抖动,两名工作人员就开出去试车了。“谁也不想出这样的事,善后工作我们会尽力做好的。”工作人员表示。
车子并没有什么问题
在一片狼藉的车祸现场,记者还找到了一张“移动电话业务受理清单”。据清单显示,一位“朱×建”的用户办理过手机卡补卡业务,上面还留有他的手机号码。
“我就是车主。”昨天下午1点31分,记者与朱先生取得联系后,他很快就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现场我没有去过,因此也不知道车祸情况怎样,车被撞成什么样了?”朱先生焦急地询问记者。
朱先生说,这辆车子是他去年10月份左右购买的,办理了各项保险。因为昨天是周末,他上午9点多把车开到4S店去做正常保养,车子并没有什么问题。交给4S店工作人员之后,他就休息去了。
朱先生说,就在记者给他打电话的10多分钟前,4S店的一位经理才告诉他,车子在外面出事了。
朱先生表示,4S店的员工驾车外出的事,事发前他一直不知道。
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记者再次联系朱先生时,他表示正在4S店配合交警部门作笔录。至于后面的事情如何处理,朱先生说自己还没有考虑清楚。
断成两截的轿车
吊车处理现场
4S店
须承担车主损失
“车主可向4S店索赔损失。”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吴报建律师对此分析说,车主保养车辆时将车交给4S店,双方构成保养(保管养护)合同关系。至于4S店员工是私自驾车外出,还是因工作需要,都不影响4S店对外责任承担。
吴报建说,除了车主与4S店之外,这起事故还存在其他多重法律关系,如车主与保险公司、车主与本次事故的其他责任方,两位死亡的4S店员工与本次事故的其他责任方,及死亡员工与4S店之间等。
“如何区分相互间的责任,需要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后才能具体确定。”吴报建说。
记者从有关部门还了解到,光明路原为紫荆花路北口的延伸段,小车限速为60码。但实际上,这条路目前还没有全部贯通,也就是说,这段道路还不允许车辆驶入。
但是,周围一些工人告诉记者,平时进这条路的车还不少,包括一些教练车也会在这里行驶。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根据目前的路况,他们打算暂时作封道处理。
另有消息称,事发后,轿车的车速表显示为95码左右。
有关事故的具体原因,交警还在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