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4日讯
3月4日,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向媒体明确表示,由国务院牵头,包括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等14个部委正在积极协商户籍改革的事情。据透露,户籍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引导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
诞生于50年前的户籍制度,通过户口管理把城里人和农村人严格区分。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发展,对于户籍制度的批评和质疑也开始增多。
据公安部官方网站透露:在2007年公安部承办的452件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中,涉及户籍管理的97件,占总数的21.5%。对于许多代表、委员就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的建议、提案,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3个部门进行了户籍管理工作综合调研,形成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正在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奉化户籍改革迄今8年:进展平稳受益颇多
两会期间再次引起热议的户籍制度改革,在当年被誉为户籍改革“第一口吃螃蟹”的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县级市)并没有掀起一丝涟漪。
“现在看来,当时引起轰动的改革已经不算是什么改革了。我们甚至想过,在现有的基础上是否可以把门再开大一点,在实际操作中能不能再进一步,还能不能更快推进经济发展?”奉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副主任科员、参与了户改全过程的刘建军日前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但是很多方面,都不是我们公安部门一家能够做到的。”
据《中国经济周刊》获悉,2000年年底开始进行了8年的浙江省奉化市户籍改革,迄今为止依然有序进行。
“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城市人口激增,还确实为推动奉化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为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做出了贡献。”刘建军告诉记者,由于奉化户籍制度的长期性,人们反倒没有了一窝蜂的念头。“心态更加平稳了。”
“改革都要有一个过程,当时我们也是边走边看,但那是在经过了实际调研基础上的边走边看,所以在外地还都只有设想的时候,我们先行了一步。”刘建军说。
2000年11月28日,奉化市出台新的城镇居民户籍制度,“农村人口城市化,外来人口本地化”是改革方向。新制度规定:凡在建成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非城镇户口公民,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申办城镇户口。其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概念被界定为持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标准则界定为具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或是持有工商执照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者。
“奉化户籍制度改革是由当地公安部门率先提出来,并在取得市政府的支持下主动去做的。”改革的起因在刘建军看来,除了方便管理以外,更源于市政府关于推进经济建设,为群众大开方便之门的政府工作报告。“除了外来人员以外,当时奉化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几乎全部在市区,长时间人户分离,不仅不利于管理,而且对流动人口的稳定就业也不利。”
而当时奉化市政府支持公安部门的设想,则是因为奉化经济建设发展步子始终不快。最重要的一条原因是:人气不旺,市区人口长期徘徊在7-8万人。“人少能促进经济发展吗?而增加人气,发展经济,就必须建立宽松的户籍制度,招揽农业人口和外来人口进城。”
市政府和公安部门的这个共识,让奉化市这项“群众拥护,政府看好”的户籍改革得以先行一步。
据刘建军介绍,奉化的户籍改革在当时是面向全国的,“省内省外,不管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都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签转。”
不过,在具体制定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奉化市公安局在喝彩声中还是听到了不同的声音:农转非人口的土地承包权、计划生育政策、拆迁补偿在内的几个因户口迁移带来的遗留问题怎么办?城镇人口快速增长与公共设施相对落后之间的矛盾怎么办?市政建设、城市布局、基础教育、就业机会等等问题也是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