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4日讯
即将成为准新娘的林小姐最近烦恼不已,眼看着婚期越来越近,小两口的婚纱照拍摄却还没有“着落”。原来林小姐中意的那家婚纱影楼明确表示,对于林小姐选择的3888元套系之外的加拍照片底片,如果要带回家,就要收取30元一张的拍摄成本费。
这一次,影楼“搬”出了由商务部批准并已于3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摄影行业服务规范》。影楼指出,在《摄影行业服务规范》“顾客须知”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未选中的样片及底片恕不赠送,顾客加选另行付费”。“因此,我们加收顾客约定之外的超额底片费是合理合规的。”
底片二次收费
浙江地方法规早已说不
和林小姐一样,大部分消费者在拍摄艺术照、婚纱照过程中都会遇到该不该为加拍底片二次收费埋单的困惑。记者了解到,早在2000年,省人大修订的《消法》实施办法中对此就有明确规定:从事摄影、冲印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摄影、冲印质量,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包括数码相机的数据资料)交付给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费。
去年,针对此问题,省工商局、省消保委、市摄影行业协会、杭城主要影楼代表专门召开了座谈会,终于对“底片二次收费”问题明确责任:对未经合同约定,所有数据资料将归消费者所有,影楼不得另行收费。
“即便影楼有自己的成本考虑,但既然地方性法规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叶元春当时明确表示。
影楼主动适应消法杭州流行“加拍不加价”
面对《消法》实施办法给影楼带来的成本矛盾,杭城各大影楼都开始另觅途径。目前,杭城大多数影楼通常的做法是在消费者拍摄婚纱照、艺术照之前与其签订一个协议,或者适当调整套系价格来应对。
“我们影楼一般会在拍摄婚纱照前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如果对方希望扩大照片的可选择性要求加拍,我们会免费提供加拍服务。在拍摄前我们会和消费者签订一个服务协议,协议里将会明确说明,对于加拍底片,将会进行二次收费。”面对“加拍照片”风波,杭州巴黎春天、佳丽摄影等影楼采取了“事先约定”的操作方式。而杭城金夫人、龙摄影等影楼则实行起了“加拍不加价”的服务。
面对商务部新规范这回是影楼不急消费者急
记者调查显示,对于3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行的《摄影行业服务规范》中“未选中的样片及底片恕不赠送,顾客加选另行付费”的规定,杭城部分影楼工作人员都表示还不太清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知名影楼工作人员透露,面对新出的规定,目前市场反应不“敏感”,针对之前“加拍”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各个影楼现在都已经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具体执行方法。而商业影楼的普遍做法是在拍摄前与消费者签订协议,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与应对“冷静”的影楼相比,《摄影行业服务规范》的实施在消费者中掀起了不小的争议。
“之前,《消法》实施办法不是已经对加拍底片二次收费问题有了明确规定吗?指出从事摄影、冲印业的经营者,应当保证摄影、冲印质量,摄影业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后,应当将全部照片、底片交付给消费者,不得自行保留,不得因此收费。而刚实施的《摄影行业服务规范》规定和《消法》规定相反。那么最后究竟以哪个为准呢?”大部分消费者发出了疑问。
律师说两种规定不冲突拍照前签订服务协议很重要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的钱梁律师解释说,两者之间并没有起冲突,它们主要是从不同的角度制定出的相关规定。对于摄影创作人,他理应享有照片的著作权,而作为被拍摄的消费者,同样也拥有隐私权。最关键的是,只要最后照片不是被用于商业用途,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很好的维护。
“眼下,面对新规定的实施,消费者应该做的就是在拍摄前与影楼签订一个服务协议,协议里应对加拍是否另收底片费作出明确规定,另外对于底片最后的“处理”方式也应该列在协议内容中。而影楼方面则应该在拍摄前向消费者解释清楚相关拍摄收费细节,以避免事后不必要的麻烦。”钱律师提醒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