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义乌一家名为“赛飞”的外贸公司最近遇到了一件棘手事:去年,该公司向义乌国际商贸城一文体用品经营户订了一批价值1360元的网袋,由于当时翻译疏忽,将这笔货款报给公司财务时误写成了13600元,导致公司财务给该客户多汇了一万多元钱。直到今年3月,外贸公司才发现这一失误。该公司工作人员小马与经营户沟通,希望对方退回多收的一万多元货款。对方同意退还货款,可小马必须凭该外贸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前去退款。这可苦了小马:因为外贸公司虽已在义乌开办了四年多,可至今还没有向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更不用说什么营业执照了。
误添一个“0”多汇万元货款
去年7月24日,该外贸公司一名工作人员陪一位外商在国际商贸城H区一朱姓经营户那里订购了一批价值1360元的网袋。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向公司财务报这批货款时将1360元的货款误写成了13600元。8月3日,公司财务将13600元的货款打入朱姓经营户的农行账户。
直到今年3月,外商与外贸公司核对账目时,公司才发现当初错算了这笔货款。前段时间,小马和朱姓经营户联系,希望对方退还多付的一万多元钱。“他(朱先生)也承认我们当时多汇了钱,可执意要求我们凭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前去退钱。这不是明摆着为难我们吗?”小马说。
据小马介绍,他们公司开办在义乌五爱路上。因为房东还没有办出房产证,他们也迟迟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公司的营业执照,更不敢私刻公章。
经营户要求凭公司证件退钱
对于小马的说法,经营户朱先生说,因为这段时间生意繁忙,他还没到开户银行查询当初赛飞外贸公司是否真的汇错了钱。“如果他们真的多汇了一万多元钱,我肯定会如数还给他们。只是退钱时,肯定要凭外贸公司的相关证件才行。”朱先生强调。
朱先生也表明了他的担忧。“现在很多外贸公司工作人员都是临时性的,流动性很强。万一前来领钱的人已离开该外贸公司或者冒充该公司工作人员,领了钱溜之大吉,我岂不是要吃亏。再则,即便真的是该公司工作人员领走了这笔钱,如果他领了钱后不交还公司,我依然要吃哑巴亏。”朱先生说,“我是和他们外贸公司有业务往来,但他们必须持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等凭证,我才能放心退钱。”
律师对能否退回钱说法不一
义乌市红太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进认为,从法律角度讲,朱先生是和赛飞外贸公司发生的买卖关系,他只和该外贸公司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与外贸公司员工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如果外贸公司员工不能证明自己代表赛飞外贸公司,该“外贸公司”应自己承担滥用未经合法工商登记注册的“外贸公司”名义与他人发生交易的过失损失。
义乌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毛铁军则认为,由于该外贸公司还未注册登记,在法律上不属于该买卖合同的主体,而当时与朱先生签订买卖合同的工作人员是合同主体,要退回这笔钱,应该由当时签订合同的工作人员凭订货单和银行汇款单据与朱先生商讨退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