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7日讯
假如今年你在银行商业贷款50万元,在绍兴县柯桥城区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并且还贷期限在两年以上,你就可以最多获得1.5万元的政府财政贴息补助金。近日,绍兴县出台2008年住房商业性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以此鼓励老百姓在柯桥购房居住,进一步提升柯桥人气。这对在柯桥的贷款购房一族来说无疑是极具诱惑的利好政策。
根据规定,绍兴县享受住房商业性贷款贴息补助的对象为:从2008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以签订贷款合同时间为准),个人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柯桥城区内(北至柯袍线、南至规划杨绍线、西至稽山路、东至县界的区域)商品住房,使用银行商业性贷款两年以上,并取得所购商品住房购房发票和缴纳契税后,可提出住房商业性贷款财政贴息申请。
此次住房商业性贷款贴息年补助为住房贷款额的1.5%,补助两年,一次性发放。计算申请财政贴息的商业性贷款额限定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贷款额超过50万元的按50万元计算申请。比如,你在柯桥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向银行按揭贷款了30万元,按每年1.5%的额度来算,就可以一次性拿到两年的补助金9000元;如果你贷款了60万元,则只能按50万元计算,可获补助金1.5万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柯桥城区购买的单体别墅、人才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不享受贴息政策的有关规定。另外,采用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公积金贷款部分也不符合住房贴息补助政策的条件。
另外,申请贴息补助的,须承诺使用银行住房商业性贷款在两年以上,若提前归还贷款,凡住房商业性贷款实际使用时间不足两年的,其已享受的财政贴息应全额缴还。使用商业性贷款购房者每户只允许申请财政贴息一次,申请贷款的抵押物与使用贷款所购住房不一致的不能享受财政贴息。
据记者了解,绍兴县今年对住房贷款贴息补助的力度有所加大、限制有所放宽,比如此前规定只有贷款在县域银行才能享受政策,这次放款为在市级银行办理商业贷款、在柯桥购房的,也可以享受贴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