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一道铁栅围墙隔开了富阳迎宾苑小区的住宅区和营业区。为了这道围墙,8名利益受损的业主已经打了两场官司,先告小区物业公司,再告业主委员会。昨天,本是一家的迎宾苑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对簿公堂。
一道建在小区空地
中间的围墙
昨天,记者来到富阳迎宾苑小区,看到了风波缘起的围墙。
这道围墙位于小区住宅区和营业区的空地中间。围墙下面是水泥,上面是绿铁栅栏。围墙里面是小区住宅区,一共住了377户住户。围墙外面是部分业主对外出租的两幢综合楼,咖啡馆、茶楼、娱乐城等商铺热闹异常。围墙中间开了一个小门,只能进人不能进车。
小区保安告诉记者,围墙所在的空地,原本是商铺用来给客人免费停车的,车来车往很热闹。但是小区没有实行封闭化管理,偷盗事件频发,同时也影响其他业主停车。
迎宾苑业主委员会主任汪杏元说:“这块地属于小区的公共用地,业主有权在这里停车,小区的停车位本来就很紧张,这块空地供商铺的客人停车不合理。而且没有围墙,居民家里经常被偷,治安事件发生了好几百起了,业主的意见都很大。”
2007年6月23日,迎宾苑召开首次业主大会。近200户业主到会,全票通过建造围墙、小区实行封闭化管理的提议。
2007年12月底,这道围墙在空地中间拔地而起。
8名业主:
围墙侵犯了我们的权益
围墙里面的业主有了安全感,但是围墙外面的8位业主不乐意了。昨天的法庭上,原告出示了8本房产证和土地证。
原告诉称,新建围墙后,原告方现有土地使用面积比土地证实际经批准的土地使用面积减少了950多平方米,严重侵害了其利益。
富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是小区的业主之一,所属的房屋对外出租。公司钱经理说:“我们不知道召开业主大会的事。建造围墙,侵犯了我们的土地使用权。房子和土地面积相连,土地使用面积缩小后,房子的价值也会贬值。”
业委会主任汪杏元针锋相对:“建围墙的决议由业主大会做出,建造方案经过规划局的审批。程序完全合法。”
围墙是合法建筑,双方也都同意建造围墙,但是对围墙的位置存在争议。8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业主委员会新建围墙的决定,停止侵占土地使用权,围墙向东移动3.5米。
小区业主委员会拒绝调解,觉得围墙建在空地中间,两边都可以停车,这种折中的方法合情合理。
377户对8户
物权法赋予业主撤销权
8名业主说,根据《物权法》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围墙建造其目的就是土地分割,应依法和合理协商分割。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该条款并不适用于建筑物纠纷。
原告诉称:“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该为全体业主着想,只考虑一方利益,用多数人压少数人只能把矛盾激化。”
被告反驳:“支持在空地中间建围墙的有377户,反对这么做的业主只有8位原告。不能因为个别业主反对就取消合法的决议。”
根据相关法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共同组成和选举产生的自治管理性组织,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各业主之间对于共有建筑物部分的管理和合理使用,提高业主们的共同生活质量。
虽然本是一家,但是如果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对物业管理方面的决定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物权法》赋予该业主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决定的权利,以保护其权益。
法庭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