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3日讯
胡先生和朋友近日在宁波市区一家饭店吃饭,当时桌面上摆着4套用塑料膜包装好的餐具,待胡先生和朋友坐定,服务员便帮忙拆开餐具。可是结账时,胡先生发现账单上多了4元的餐具消毒费。服务员解释说:“每套餐具收费1元,你们用了4套,就要收4元钱。”记者就此采访了宁波市消保委,市消保委认为收取“套装餐具消毒费”明显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制止。
这两天,宁波市消保委多方行动,一是正告酒店经营者禁止额外收费。同时对物价、工商、经贸等相关职能部门发了建议书,要求严格执法。并提醒消费者,对主动提供收费餐具的可拒绝“埋单”,如有强制消费行为可到各级消费维权组织投诉或申诉。
餐馆:收费“转变思路”
去年宁波市消保委对餐饮企业另行收取小毛巾费用的行为进行点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餐用小毛巾另行收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最近不少饭店“转变经营思路”,开始收取“餐具消毒费”。
根据胡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对市区餐饮企业收取餐具消毒费情况进行暗访,发现万达广场、天童北路、鼓楼等地的好几家餐馆都有收取餐具消毒费现象。这套收费餐具包含筷子、骨盘、小碗、汤勺、茶杯等,除了筷子外其他几件被包装在透明的塑料膜里,上面标明收费1元。通常餐馆还会准备另一套不收费餐具,但并不放在餐桌上,只在客人提出要求使用免费餐具时才提供。
消费者:不应转嫁费用
虽然只是一块钱,但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利益。消费者怎么看?都市白领郭小姐认为,外面封有塑料薄膜的套装消毒餐具可以让顾客亲自打开,感觉挺卫生的。陆小姐说,虽然很多饭店本身提供的免费消毒餐具是卫生、合格的,可人们还是习惯性地在使用之前,再用水或者酒将餐具涮涮,或者用纸巾擦擦,然后才可以放心就餐,所以觉得使用收费的套装餐具更方便。
不过对这一做法,更多消费者表示难以接受。王先生最初知道套装的消毒餐具需要付费使用,还是在一次朋友聚餐时,但是让他感觉奇怪的是,当时那家饭店对这种消毒餐具的收费情况,并没有事前对消费者进行说明,结果结账时才发现一次性消毒餐具是要收费的。王先生认为,为市民提供健康安全的消毒餐具是饭店、酒楼应尽的义务,所以餐具消毒费用本应由饭店承担,而不应把这部分费用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
宁波市消保委:涉嫌强制消费
难道不购买消毒餐具,餐馆就可以让客人使用不卫生的餐具了吗?宁波市消保委认为,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经洗净、消毒,饮具、用具用好必须洗净,保持清洁”的卫生要求。对餐饮企业的收费,国家也有明确规定,我国《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第八条指出,“餐饮服务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经营者不得随意收取任何名目的价外服务费或以其他形式价外加价。”由此可见,向消费者提供消毒餐具是餐饮企业的责任,其费用已在餐费中产生,餐饮企业不能另外收取餐具消毒费。
宁波市消保委认为,收取餐具消毒费涉嫌强制消费。餐具是用餐过程中的配套服务项目,是用餐过程中的必备用品。餐饮业经营者主动提供要收费的“套装消毒餐具”,有的甚至未经消费者同意便主动拆开,使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是一种强制消费行为。
省消保委:这种收费不合理
昨天下午,记者针对宁波市消保委叫停“套装餐具消毒费”一事又进行了多方采访。
记者了解到,对该不该取消“套装餐具消毒费”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早有强调,餐饮企业应该严格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等配套服务,不应另行收费。这是经营者的随附义务,也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的前提。服务产生的费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费用已包括在菜肴价格内。
省消保委有关人士表示,“套装餐具消毒费”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宁波消保委的做法值得肯定。杭州市物价部门曾专门召集餐饮企业会议,明确要求不得收取“套装餐具消毒费”。
杭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杭州市区上规模餐饮企业基本不存在这种情况。但在街头一些小店里,此种现象还有存在。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只要宁波消保委的做法符合消法规定,就会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