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5日讯
“现在很多中小饭店给客人提供消毒餐具要消费者付1块钱,虽然钱不多,但心里总觉得别扭。”11月3日,读者王燕投诉这样一件让她感觉“不爽”的事:当天中午请几个朋友在衢州市区一家饭店吃饭,桌子上摆放着的是6份要收费的消毒餐具。王燕说,因为是请朋友吃饭,让老板换上不收费的餐具,显得她小气,但这6元钱花得让她觉得有些冤,有些不解:饭店为客人提供消毒过的餐具是理所当然的,现在为什么要收取费用呢?
当天傍晚,记者来到食客比较集中的荷花东区大排档发现,在这里为客人提供收费餐具已成为普遍现象。而1元消毒餐具由一个碟子、一个小碗、一个杯子、一个勺子用塑料包装袋包起来。对收费餐具,市民的反映不一。
“这种经过消毒公司消毒过的餐具,用起来放心。”正在吃饭的一位市民说,在外面吃饭最重要的是保证卫生安全,收费餐具肯定比店里自己消毒的要干净,而且一份收1块钱又不多,他不会计较。
而在另一家饭店,衢州市民刘女士则不愿意为此埋单。看到桌子上摆放着的收费餐具,她马上让服务员换上了饭店自备的免费餐具。刘女士说:“这不是钱的问题,为我们提供消毒过的餐具,是饭店的义务,老板不应该把费用转嫁在我们头上。”
“每天的客人比较多,要对碗筷进行清洗和消毒,根本来不及。而且有些客人对我们这里的餐具消毒不放心,客人有这样的要求,我们肯定要满足的。”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饭店老板说,这1块钱也不是饭店挣的,因为公司要对餐具回收消毒,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所以这笔费只能由客人自己承担。“我们也同样提供免费餐具,客人是可以自由选择的。”该老板说。
“收取1块钱餐具费用是不合理的。”业内人士认为: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饮餐具是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将餐具的清洗、消毒产生的费用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既不合情,又不合法。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表示,餐饮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和餐具,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卫生,是餐饮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作为法定义务的承担方,餐饮企业应当承担餐具消毒费用,而不得将义务转嫁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