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5日讯
昨天,全国最大的名表走私案,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朱剑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秦凯生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40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间,义乌市浩亮钟表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剑峰,多次与华港公司商定手表走私的事。
华港公司安排人员将手表带入境后交给秦凯生,秦凯生以特快专递等方式发送给朱剑峰,共计走私手表6841只,偷逃应缴税款1170.3万元。
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间,朱剑峰多次与香港大光明公司商定购买梅花、西铁城等手表走私入境。经莫沃光(另案处理)等人安排,以藏匿夹带的方式将这些手表带入境,并由莫沃光发送给朱剑峰,共计走私手表10585只,偷逃应缴税款882.9万元。
同时查明,2007年1月至4月间,孙苏军、朱丹英夫妇(均另案处理),多次与华港公司商定购买梅花、浪琴等手表,由秦凯生发给朱丹英夫妇,共走私手表797只,偷逃应缴税款238.4670万元。
朱剑峰共计偷逃应缴税款2053.2万元,秦凯生共计偷逃应缴税款1408.8万元。
2007年4月,金华海关缉私分局将两被告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