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0日讯
人胎盘组织液开价28.8万元一疗程,店方说能让人年轻10岁,慈溪的王女士只注射了一瓶,就身体不适,经有关部门监测,这竟是一种假药(商报4月17日曾报道)。王女士将店主告上法庭,索赔28.8万元。记者昨天获悉,经当地法院调解,双方近日达成和解协议,店主给付王女士各项损失14万元。
王女士家境比较宽裕,经常到慈溪城区张某经营的化妆品店美容。一次,她与该店一员工谈起自己想去国外注射美容产品,员工遂向其推荐抗衰老的药品——GOODNAK人胎盘组织液,说该美容液能促进人体新陈代谢,排毒养颜,至少让人年轻10岁,并保证没有任何副作用。
王女士心动了。今年4月5日,她在丈夫陪同下,来到张某店中,与自称深圳捷众美业顾问有限公司的4名工作人员会面,接受身体检查后,选用了28.8万元一疗程的人胎盘组织液(共39瓶)。该公司的赵医生在张某店内给她注射了一瓶5ml的人胎盘组织液。注射前,该公司的杨某还出具了保证书,写明“王某在使用期间或使用后引起身体不适(除正常反应以外)或出现人身安全问题,经有关部门检验如属实,由我公司负责”。
当时已是下午5点半,银行下班了,经协商,王女士在张某店内的POS机上刷卡13.8万元,余款承诺次日付清。
当晚,王女士腰酸背疼,睡不着觉。她怀疑药品有假,上网查询,发现人胎盘组织液只是一种治疗手术后粘连及皮肤炎症等的普通药品,根本没有美容功效。
经与深圳捷众美业顾问有限公司人员交涉,她于4月7日取回退款13.8万元。
4月9日,慈溪市有关部门根据王女士丈夫的举报,查扣了涉案的38瓶人胎盘组织液,后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均为假药。王女士据此以涉嫌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28.8万元。
张某辩称,自己的美容店从未经营过人胎盘组织液的业务,原告接受的人胎盘组织液注射是由捷众公司提供的。在接受注射前,原告夫妇也自行向捷众公司了解了所注射产品的相关资料,他们只是借用被告的营业场地。
近日,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给付原告各项损失合计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