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23日讯 根据宁波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燃油价格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宁波市三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出租车燃油价格补贴发放昨日正式开始,本次补贴金额为每辆车9385元。其中1至6月补贴1243元,7至12月每月补贴1357元。
发放方式上,宁波市三区客运出租汽车的补贴资金由宁波市财政直接下拨到市交通部门发放,其他县(市)区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下拨到县(市)区财政,由当地交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放。
宁波市公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发放坚持燃油成本支付者受益的原则,即补贴资金要发放到位,落实到实际支付燃油经营成本的经营者或驾驶员手中;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上半年一次性发放,下半年逐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