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区望江路沿瓯江而走,路边有好几个码头,周围店铺林立,十分繁华。望江路与瓯江之间是条宽阔的景观带,平时来这锻炼、游玩的人不少。
不过,现在去那可得悠着点了。前几天,那里的沿江铁索护栏少了很多,只留下光秃秃的水泥墩。要是不小心摔进瓯江,可不是闹着玩的。
四十多条铁索齐刷刷被切走
前几天晚上,温州市区下了场大雨。雨夜中,望江路麻行码头旁的一些住户突然听到类似切割机的声音。声音是从江边传来的,有几个人在那不知道做什么。第二天早上,大家才发现少了铁索护栏。
被偷的铁索护栏位于江心码头和麻行码头之间,短短几百米的距离少了四十来条。这些铁索都被很齐整地整个切掉了。小偷选在景观树茂密的地方或公交站台后面下的手。
究竟是什么人做的?昨天下午,辖区派出所民警说,他们目前还没接到报案,不太了解。
和偷窨井盖是一个道理
记者掂了掂铁索护栏,有十来公斤重。按目前市场上每公斤3.2元的价格算,40根铁索护栏当废铁卖掉也就是1280元。
那偷这么多铁索护栏将受到怎样的处罚呢?浙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来认为,偷铁索护栏和偷窨井盖是一个道理。以前这样的案子一般算盗窃罪,但随着司法进步,现在一般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理由很简单,偷这种公共设施,威胁到了公众的人身安全。
这个罪名成不成立,不是看有没有带来严重后果,只要做了就构成了。在量刑上,如果后果不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7年4月9日,奉化市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因为他在路上偷了3个窨井盖。但如果铁索护栏被偷,使行人掉入江中,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话,小偷就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死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