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被告席上的唐某,面容憔悴,相当后悔,“要是我当初坚决一点,把家里的一套房子卖掉还儿子的赌债,就不会有今天。”昨日,记者获悉,因为受贿18万元,唐某被镇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级别不高权力不小
唐某原系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地质矿产资源管理科主任科员,1993年起就一直从事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唐某级别不高,但手中的权力不小。长期从事矿产资源管理的资历,使唐某成为科室里的“专业资深人士”,被委以重任。从开采石场办理许可证、年检年审,到采矿过程中是否按照核定的操作方案开采、是否越界开采等都由唐某具体负责。
“在这些方面我管得紧点或是松点,对采石场的经营,特别是成本方面影响是蛮大的,”唐某在侦查讯问中交代,“只要我睁只眼闭只眼,有些问题就过去了。”
为了得到照顾,2007年春节前,采石场老板黄某庆贺唐某乔迁新居,当场送出1万元现金,唐某没多推辞就收下了。此后,对黄某的采石场存在的问题,唐某都“没有为难过他”。
儿子欠下80万赌债
今年56岁的唐某有一个令他头疼的儿子——沉迷赌博。为此,唐某曾逼儿子写下血书,保证不再赌。可惜儿子难以戒除,2004年到2007年,儿子因赌博欠下80余万元高利贷。这对唐某一家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债主不断找上门来,唐某不得不四处向亲戚借钱还债。
采石场老板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慷慨解囊”,2005年底及时将10万元送上。年届退休的唐某,彻底栽进了钱权交易的漩涡。2007年5月,他又以借款为名收受徐某7万元。事后,徐某多次表示,“借条已经撕了,钱不用还了。”这两笔钱共17万元,均被唐某用于归还儿子赌债。
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共计人民币18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今年1月13日,镇海区检察院依法对唐某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最近,镇海区人民法院以唐某犯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