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某,25岁,浙江人。去年在杭州一家经济类学院毕业。樊先是在杭州城东找了一家公司,月工资1000多元。为上班方便,他在城东租了一套一室居的房子,月租金500元。一次交三个月,另付一个月额度的押金。每月除去房租、水电费,樊的日子过得紧巴巴。
做了一个多月,他在城西找了一家工资高一点的公司。这样一来,住在城东就不方便了。他想退掉城东的房子,到城西租房子住。可房东说,如果想退租,租金和押金是不还的。
他很喜欢后来找的那份工作。最后,他还是忍痛把城东的房子退了,搬到了城西。这一来,损失了上千元。
他想,要是有以天计算房费的出租房就好了。他上网查了查,发现广州、上海很流行一种租房方式——群租式。他一拍脑袋,对呀,这也是个生财之道啊。
樊在东新园小区租了一套11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每月租金2000元。房间里放4张高低床,买两只旧空调和几件旧家具,一台旧洗衣机,总共花了5000多元。还找了负责日常打扫的清洁工。
樊给这套房子起了个响亮的名字:龙门客栈。价位:每天每张床13元—15元。同时,他在网上制作网页,推介自己的龙门客栈(在网上是挂“求职公寓”)。
在Google上输入“杭州龙门客栈求职公寓”关键词,第一条就是他的。
他在网上这样介绍:(这是)奋斗在杭州的战斗营地。提供齐全的生活必需品,个人带锁储存柜,宾馆式床上用品,专人洗衣打扫。为来杭找工作、旅游、考试的大学毕业生提供短期住所。我们的战友来自全国各地。客栈内电器齐全,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冰箱、彩电、带锁储物柜。
昨天,在他的网页上,地理位置和床位简介两栏的信息都是“客栈整改中,敬请期待。”
来客栈入住的大多数是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樊说,“这样的客栈,既便宜,又能做到信息、知识共享。更关键一点,客栈以天计费,入住者想住就住,想走就走,不需付押金,也不需签租房协议。”
东新派出所民警说,旅馆业是特殊行业,是要经公安机关审批的。“这种方式出租,很容易引发治安、刑事问题。而且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要挤进20多个人,消防隐患很大。“昨晚我们去客栈检查,里面住了20个人,他们彼此都是陌生人。”
前晚8点,民警打电话传唤樊,2小时后,樊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樊说,开业8个多月,他已净赚4万多元。“这个市场需求量挺大的。只是没想到会违法。”
当晚,樊因擅自经营,下城警方根据《治安处罚法》给予他行政拘留5天,并责令停止经营。同晚,东新派出所还查处了与“龙门客栈”类似的“飞翔求职公寓”。
即日起,杭州警方将在全市范围内对“群租房”、“日租房”集中整治。
警方表示,对于“日租房”应按旅馆业管理,对符合开办条件的,责令业主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分隔出租房的房东要与辖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落实承租人员信息登记制度,规范房屋内部环境和设施,合理控制人员密度,消除安全隐患。
2006年,上海警方出台了《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居住房屋不得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