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勤劳、聪明的金乡人以敢吃第一口,勇为天下先的精神,在全国率先试行浮动利率。浮动利率位列“温州模式”三大内容,并最终促成温州成为中国首个金融改革综合试验区。
上世纪80年代初期,金乡的商品经济与家庭工业悄然兴起,商标、徽章等业务订单连续不断,所需生产经营资金从1978年的50万元剧增到1980年的300万元。当时的信用社贷款利率为月息3.6‰,一年期存款利率为月息33‰,由于存贷利率偏低,全镇人均储蓄仅10元,全部信贷资金只有40万元,只能解决需求的13%。而民间借贷却十分活跃,月息高达三分、四分、五分,公私借贷差比突出。
“能不能以信用社名义提高利率,抢占民间借贷市场呢?!”时任金乡信用社主任的陈礼铨开始寻求破解之策。可利率作为国家基本金融政策,最终浮动要国务院批准。思忖再三,陈礼铨决定放手一试,经多次请示汇报,镇委书记、县委书记表态通过,当时的信用社主管领导——农行金乡营业所主任陈岳清也表示支持:先试试吧。
1980年10月,陈礼铨私人出资300多元,加上信用社的1800元做本金,在金乡繁华地段租了118平方米的营业店面,找了几个乡里的专业户宣布:存款一年,存息上浮至一分,贷款月息上浮至一分五。金乡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悄然开始了。但此时的改革,还是处于“地下”的。
金乡信用社实行浮动利率后,仅两三个月,就吸收了浮动利率存款12.5万元,改革成效十分明显。但纸包不住火,很快上级部门知道了此事,严令停止浮动利率。后在县支行的努力下,农总行派工作组来到金乡进行实地调研。时任农总行工作组领导丁非解写下了十八个字——在国家计划调节下,引导市场调节融通资金。领导的支持,给金乡信用社的改革者吃了一颗定心丸。1981年10月,金乡信用社正式贴出告示,宣告实行浮动利率。
金乡信用社利率改革的经验在实践中得到了全面认可,实行三年,盈余达150万元,彻底摆脱了经营困境。为扩大影响面,1984年3月,浮动利率在宜山、钱库、灵溪、桥墩等信用社推广;1986年浮动利率改革浪潮遍及苍南大地,全县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基准利率为主,浮动利率为辅的双轨利率机制。1987年6月,人民银行批准在温州市范围内进行利率改革试点。在此后年岁里,浮动利率为温州个体经济全面开花做出不可替代的贡献,名垂改革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