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五年内将1000多万职工纳入工伤保险“安全网”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近年来,我省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参保人数为全国的第2位。连续四年保持了较高增长率,参保人数从2002年的226万人增长到2007年底的1003万人,平均年增长率为55%,参保人数翻了近三翻。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也取得了突破,参保人数从2006年3月的83万人增加到375万人,净增292万人,增长了3.51%。工伤保险分散化解企业工伤风险,维护职工工伤权益的作用日益明显,在维护浙江稳定,创建“平安浙江”中充分发挥了社会保障“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全力推进全省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伤保险工作,连续两年将工伤保险扩面工作作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特别是2006年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提出了到2008年底我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力争达到1200万人,实现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各地积极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将工伤保险扩面任务作为各级政府考核目标之一层层分解下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五费合征”和鼓励建筑施工、高危行业企业工伤保险先行参保等措施,全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重点推进了建设施工企业农民工这个工伤保险伤害风险较大人群,我厅会同省建设厅出台了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突出推进经济发达地区工伤保险这个重点,提出了以全省26个经济发达县市为工作重点,促进经济发达地区的工伤保险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参保工作,进一步贯彻五厅局关于事业单位参保的文件精神,到2007年底,全省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92万人,彻底改变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无人管理的现状。工伤保险各项政策不断得到完善。
我们紧紧围绕《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浙江经济发展形势和实际,相继对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管辖权划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政策性问题进行了规定,规范了工伤保险中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问题。全省工伤认定案件数2005年为56722件,2006年87542件,2007年130266件,年均增长50%以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努力克服工伤认定案件剧增与工伤认定工作人员少的突出矛盾,积极探索工伤保险的新措施,相继推出了工伤保险简易处理程序,工伤定点医疗工伤医疗“绿色通道”,农民工工伤认定“三优先”等各项措施,极大地方便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取得比较好的社会效益。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稳定。
各地对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加强了监督,采取了各项措施,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在较低的缴费水平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结余也得到了较快的增长。如绍兴出台了《关于建立工伤保险大额赔付公示制度的通知》,对一次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金额达万元以上的在本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制度的建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了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透明度,同时也使工伤职工对自己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况享有知情权。
据测算,我省工伤保险平均缴费费率为067%,人均每年缴纳工伤保险费为105元左右,而人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5600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2005年为18785万元,2006年为27867万元,增长率为48%。按现有支付水平,我省工伤保险基金结余可以支付40月以上。工伤保险基金的稳定运行,为我省下步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使我省工伤保险工作更加健康全面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