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对年轻情侣,因为投资项目缺乏启动资金和流动资金,居然想出了双双进入保险公司做业务员,联手挪用保费的办法。半年时间,四个年轻人共挪用保费三十余万元。近日,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把女友拉入公司,目的想挪用保费
30岁的祁维佳,在杭州某保险公司沈半路营销部任负责人,2007年7月左右,他找到自己的好朋友邓韬,让邓韬帮着他一起做保险业务。
2007年8月左右,祁维佳在网上看到北京的一家志博利合科技有限公司登的招商加盟广告,经营“黄金甲”安防产品的代理。他和邓韬商量从收上来的保险费里拿出一些来投资这个项目。只要把保险业务做大,资金链不断,就能赚钱。
为此,祁维佳把自己的女友陈某和邓韬的女友吴某安排进了祁所在的营销部做业务员,这两名20刚出头的小姑娘实际上并不懂所从事的保险业务。于是,祁维佳和邓韬负责去洽谈业务,将收来的保费分别挂单在各自的女友名下。
2007年9月祁维佳与邓韬一起和一家公司洽谈了一笔车辆保险业务30余万,并将收来的保费挂在了陈某和吴某名下。四人商量将收缴的保费不上交公司,而挪出资金支付个人投资项目的代理费、门店租金等。
30万的投资打了水漂
商定好计策后,祁维佳等四人一起到北京,和志博利合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当场支付了人民币12万元的加盟代理费。
同时,四人在杭州教工路588号租了约200平方米的门面房并进行了装修,用于开加盟店。前前后后,共计花费了30多万元,都是用收缴的保险费支付的。
虽然一心等着投资赚钱,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经营,2008年2月,店还是关门大吉了,投资失败,资金收不回来,从保险公司挪用的这些保险费无法及时上交保险公司。
利用女友的无知,企图推卸责任
“钞票还不出,祁维佳说拖下去,还说让我女朋友逃掉,把所有的事情推到她身上。”检察官提审时,犯罪嫌疑人邓韬愤愤地讲。
保险公司发现保费欠缴的情况开始清查并催缴,眼看挪用资金的事即将浮出水面。祁维佳显得更镇定一些,一方面他伪造了“付款协议”,掩盖所收车保公司已全部付清保费的事实,另一方面鼓动邓韬的女友吴某外逃,并承担全部责任。
原来祁维佳从一开始就已准备好推卸责任的路径,因为两个小姑娘完全不懂保险业务,而祁维佳和邓韬合伙拉来的保险业务是挂名在两名姑娘名下,所以祁某想着虽然自己利用公司保费管理的漏洞进行资金挪用,但是保单上却自始至终不会出现自己的名字。
随着案情的深入调查,祁维佳和邓韬等四人共谋将收缴的保费用做个人投资的真相大白,这四人均难逃法律制裁。
日前,祁维佳、邓韬已因涉嫌挪用资金被江干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某、吴某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