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02日讯
死者头颅被割掉,肚子被捅破……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仙居“冷血鸳鸯”杀人案一度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裁定书,驳回被告人俞某的上诉,俞某这名“冷血女杀手”最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查明,现年22岁的俞某,绰号“燕子”,是仙居县人,在临海李某所开的美容店里工作。后来因纠纷,俞某对李某产生了杀人的念头。2007年7月22日晚,由于找杀手不成,俞某、张某两人当晚骗李某喝下放了安眠药的饮料,又诱使李某一起去了附近的山上。当晚11时许,俞某、张某两人在山上用匕首将李某刺死。后来俞某由于担心死者身份被人认出,提出毁尸灭迹。于是,俞、张二人回到杀人现场,用菜刀割下李某的头颅,并埋到溪滩中,随后逃离。
2008年1月9日,台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被告人俞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俞某不服,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俞某故意杀死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