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全面实施“村务管理12345工程”,全国首创《杭州市余杭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评价体系》, “村务村民理、村官村民选、村情村民知、村策村民定、村事村民管”的村民自治五条经验在全国推广。这些制度和举措,有效地促进了全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向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农村从“即期治理”向“制度长效管理”的转变;二是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实现农村从“传统监管”向“透明阳光操作”的转变;三是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实现农村从“封闭决策”向“多元参与互动”的转变;四是构建村务监督网络,实现农村从“垂直监督”向“全方位监督”的转变。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的统一。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村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2003年余杭区被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2006年2月又被命名为全省唯一的“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2007年5月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
制定村务工作规则
完善村民自治机制
村级事务由村民当家做主,依靠村民共同管理村内事务。村民既是民主管理的主体,又是民主管理的客体,也就是说既是民主管理的参与者,又是民主管理的对象。广大村民通过一定的方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从而达到自治的目的。
村务、财务民主理财议事日——村级民主管理实现的有效载体。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实行财务“双审双签字”制度,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报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和完善二个规章(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是村级组织制度建设的两个基本制度,也是实行村民自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同时还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和农村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规定得明明白白,加强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把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好,对加强村级制度建设和实行村民自治非常重要。
创新民主选举模式
确保村民的选举权
全国首创村委会”自荐海选“ ——村级民主选举模式。2005年3月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在塘栖镇唐家埭村推出的一种民主选举模式。该制度创新的办法是,凡具备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和有志于村务管理、自愿为村民服务的选民,都可报名参加村委会成员的选举。在选举中,选民既可以选举在选票上以姓氏笔画为序的“自荐人”,也可以选其他选民。该选举从理念上改变了传统的”要我当村干部“的思想,转化为“我要当村干部”,是对《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成员的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的”海推直选“制度的创新,拓展了直接选举的内涵,使“村官”选举制度得到了新的突破。这次选举历时一个月成功完成,并对其他村换届选举提供了经验。
优化村务公开形式
保证村民的知情权
村“三务三公开” ——村务公开制度的深化:坚持村务公开栏公开;坚持召开村民代表、党员、组长会议公开;坚持一年两次《党务村务财务公告书》入户公开。村务公开公告入户、在区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全区推行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告书》。
规范民主决策程序
落实村民的参与权
“民主决策六步法”——村级民主决策模式。在实践中根据地方实际创新的一种工作决策模式。村级重大事务,都必须按决策程序开好“三会”,即“党员会议——组长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首先提交党员会议讨论,然后提交组长会议协商,最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三会联动”贯穿于“民主决策六步法”的过程,即:议题提出、受理公开、两委协商、民主恳谈讨论、村民代表表决、动态监督实施。该模式创新点在于突破《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村级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激发了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参与村级重大事务的积极性,将《党章》要求发挥党员的作用和国法规定反映民主的诉求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地发挥了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成功化解了决策中遇到的障碍因素,提高了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同时也提高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威望,真正实现了党的领导和基层民主实践的有机结合。实践证明,党员的作用发挥了,村里的事务也搞好了,而且要求入党的人员也多了起来。
构建村务监督网络
强化村民的监督权
实行村级收支预决算制度;村级开支“双审双签”(理财小组审核、中心审核,村委会主任签名、经联社主任签名)制度;村级行政零招待制度;村级财务“三年轮审”制度等。余杭区村干部“双述双评”制度自2000年试行到2002年普遍实行,即村干部的述职、述廉,村干部业绩民主评议和村干部报酬评定。“两卡一单制”——村级民主监督模式。“两卡”:一是“意见卡”,村民用来提出意见,表达意见的卡片。每年的十一月份,村委会主任都会挨家挨户发放意见卡,让村民写上村里的问题,村里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村民自身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二是“直通卡”,主要用于党员提意见的卡片,每一季度的开始,由村里的副书记向每个党员分发,主要内容涉及村党委村委会班子人员存在的问题,村党员在党纪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本人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对本村的生态建设、村庄整治、增强造血功能等五个部分的内容。直通卡的整理由支部书记个人完成,负责保密,以解决党员反映情况所带来的后顾之忧。对于反映出来的整体问题,在党员大会上集体讨论,集体表决。党员个人问题,由分管书记,进行查证,并反馈给党员个人,督促其改正。党员对党委书记有意见可以反应到上一级。真正落实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新举措。“一单”:即任务处事单。在每周五村三套班子成员召开的工作例会上,由书记对各负责人下一周的工作进行具体布置(本职工作除外),任务布置将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并由到会人员签名,对会上所产生的任务,以通知单的形式发到每个负责人手中,完成任务后,到回执栏中进行汇报并签名。该制度创新之处在于监督工作有了好的载体,使村干部、村党员行为的约束不是停留在大而空的理论上,而是落实到日常组织建设和村务管理工作之中,增强了监督的约束力和实效性。
实行村干部业绩公示制度——打造“阳光村务”。清波村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村委会工作水平,为使广大村民群众切实参与村务工作民主管理,监督村干部履职行为, 2006年4月,创新实行“村干部业绩公示制度”。村党组织、村委会和经联社、村聘用人员,根据各自分工职责,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经过村班子讨论通过,将工作业绩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每季度公布一次分管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季度重点工作任务,接受群众监督。村民看了村务公开栏后纷纷表示满意,这是让百姓了解村务公开的一种新形式,村务工作也实现了透明化、公开化,也能激励村干部积极工作,带领村民创业致富。“村干部业绩公示制度”的实施,真正把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交给村民,让老百姓及时了解村委的工作目标、村干部的工作任务以及村里各时段的重要事项,有效地改善了党群关系,同时也提高村干部的工作效率,为造就一支“公平、和谐、稳定、务实、高效”的村干部队伍奠定坚实的基础。
专家点评
高国舫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教授
民主建设的推动分“自上而下推进”和“自下而上推进”两种模式,对中国民主建设的贡献而言,“自下而上推进”模式尤为可贵,余杭的农村基层民主无疑属于“自下而上推进”模式,因而得到上级党政部门和学术界的关注和推崇乃属情理之中。特别要指出的是,余杭的农村基层民主对细节的设计和程序、制度的规范方面作了精心的努力,从而大大提高了农村基层民主的实效。并因而使得余杭的农村基层民主能在实践中被基层群众渐渐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