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销售员,为另一家房产公司兼职售楼,除了千分之八的提成外,还可获每月800元的顾问津贴。如果再介绍别的销售员去兼职,那么,另一位销售员每售出一套楼,该销售员就可获200元的额外奖励……最近,杭州某些房产商为拓宽销售渠道,想出了这种“兼职员工”模式。
现象
高价聘“战略合作伙伴”
昨天,杭州大部分房产销售QQ群的成员都收到了一封名为“希望你能加入我们”的邮件。杭州位于中山花园的某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给群里所有的房产销售从业人员发去了一份该公司制定的合作方案。
在这份名为“关于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网络的操作细则”中,记者看到,目前的房地产中介、开发商、销售代理等,均可参加该公司推出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网络。
细则表明,“战略合作伙伴”除了可以享受销售总额千分之八的提成外,每月售一套商铺,即可连续三个月享受公司销售顾问津贴,每月800元。月销售三套,可额外获得手提电脑一部;月销售十套,可额外获得奇瑞QQ车一部。更有类似于传销公司的细则,即每当“战略合作伙伴”推荐有效同伴时,同伙每销售一套楼,推荐者享受200元/套的额外奖励。
调查
有售楼人员为该公司兼职
昨天上午,记者以某中介公司员工的名义,给该置业投资管理公司的联系人陈先生打去了电话。陈先生称自己是招聘业务员的负责人,并向记者确认了邮件上承诺的“合作”内容。
至于细则上承诺的金钱奖励,是否以白纸黑字写下书面条款,陈先生表示碍于某种原因不太可能。不过,他一再向记者强调,公司十分有诚意与“战略合作伙伴”合作,所有的奖金都将“月结”,每月18日发钱。已有一些“战略合作伙伴”加入了该公司,并拿到了相应的报酬。至于更详细的合作,陈先生一再要求与记者面谈。
业内
开发商应对“冬天”的尝试
“这种形式很新,以前在房产销售中都没有看到过。”采访中,许多房地产销售经理都表示,在前几年杭州楼市稳步增长的时期,用如此复杂的方式打开楼盘销售根本没有必要。
“最多只出现过一些楼盘通过老客户访谈会,介绍一些新客户,并赠送老客户一些礼品。”我爱我家杭州区市场研究中心经理周包军说。他分析,可能是在现在的经济大环境下,楼盘不如以前那么好卖了,这是房产商拓宽营销渠道的一种尝试。
不过,他表示,客户资源库是公司资源,由此产生的利益应该属于公司。如果员工没有经过公司允许私自与他人合作,在各家房产公司都应该是不被允许的。
律师
公司有权追究员工责任
针对这一雇佣其他房产公司员工作为兼职员工的行为,浙江徐正保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认为,已被单位聘用的员工,不经单位同意,被其他单位同时雇佣,属于违约行为,而且客户资源属于公司享用,利用本公司的资源为其他公司服务,该员工就涉及到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问题,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