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8日讯 去年年底,央行的房贷新政提高了第二套房或多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抑制了市场投机和投资需求,二手房和一手房市场的交易量深受其影响。由于不少市民没有吃透政策,一些正常的改善型需求也被政策吓退了。
这几天,记者走访市场发现,考虑到首付比例和利率上浮过高,不少打算购买第二套房以改善居住环境的市民都选择了观望,期待政策回暖。事实上,很多市民没必要观望,因为银行并不是对所有的第二套房贷款提高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
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3平方米没影响
根据第二套房贷政策,对已经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也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目前,嘉兴市银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是,只要在银行办理过按揭贷款的,不管贷款是否还清,都算第二套。但政策也明确,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只是需要房管部门提供证明。
根据嘉兴市统计公报数据,目前,嘉兴市居民人均建筑居住面积是32.58平方米,银行基本上是参考这一面积执行。参照上述政策,只要人均建筑居住面积低于32.58平方米的,购买第二套房,贷款就不受政策影响,依然可享受首套房贷的优惠。
而市区城镇家庭一般都是三口之家,按照上述人均建筑居住面积计算,家庭居住面积低于97.74平方米的,都不受影响。即使新婚夫妻所购房屋面积超过65平方米也没关系,只要面积不足98平方米就可以,因为有了孩子就不会再受该政策影响了。
孩子成年再买房也不受影响
根据政策规定,第二套房贷的借款人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而非个人。这就意味着家庭成员只要有一人在银行申请过贷款,其他成员再贷款购房,也算第二套,即使还清了也是如此。
但这里需注意一个政策细节,即对借款人家庭成员的界定,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这表明,申请过一次按揭贷款的家庭如再贷款购房,即使以为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买也算第二套住房。但如果子女成年,即年满18周岁,再以子女名义购房,就不受影响了。
银行人士表示,明确上述政策细则后,市民会发现此次政策调整对他们改善住房环境没什么大的影响,一是因为改善居住环境的置业者多为中老年人,一般子女已成年;二是不少中老年人已拥有住房的多为房改房或中小户型,面积一般在98平方米以下。
但对投资者或投机者而言,他们无法规避政策的利刃,影响还是较大,一是首付与贷款利率提高,投资成本大幅上升;二是银行不得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即使已抵押房产,在贷款没还清前,也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