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经杭州市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850元调整到960元了,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由7.2元调整到8.0元。
据了解,这次浙江省政府确定的全省最低月工资标准为960元、850元、780元、69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8.0元、7.1元、6.5元、5.7元四档。考虑到杭州市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杭州市政府决定,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浙江省政府公布的最高一档,分别为960元/月和8.0元/小时,比去年提高了12.94%和11.11%,是近年来调整幅度比较大的一次。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则由当地政府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新闻关键词:最低工资标准
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报酬的最低限制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津贴和福利待遇,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则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