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9日讯
2008年至2010年,浙江将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待遇标准,每年都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表示,将进一步改善浙江老年人养老问题。
今年1月,浙江省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均增加130元,并适当向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2007年底前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退休、退职人员等人群倾斜。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达1310元,平均增幅超过11%。
通知中指出,浙江省将适当提高精减退职职工、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等人群的老年生活待遇;妥善解决破产、关闭的原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逐步提高百岁老人养老补贴标准,到2010年,从目前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鼓励各地对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高龄老年人,按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