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尽管购房者在买房前都能看到开发商出示的竣工质量验收报告,但入住后一些用户常会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下月起,我市将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凡是在今年11月1日以后竣工的商品住宅工程,必须进行分户验收;未组织分户验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分户验收未通过的,建设单位不得将该房交付用户。
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预先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对每户住宅的观感质量、使用功能等项目进行专项质量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包括,楼板结构层厚度,地面和墙面裂缝、起壳情况,房屋几何尺寸,门窗、外墙、屋面防水质量,管道、电气工程质量等。分户验收的方式以查阅相关资料、实测实量和观感目测为主。
分户验收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规定,已选定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派员参加分户验收工作;已销售的住宅,应邀请用户参加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经过处理或协商解决通过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用户;涉及已销售的房屋要邀请购房户参与处理或协商。房屋交付使用时,相关单位须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分户验收是将住宅楼的所有房屋都检查一遍,而且每一户都有资料,避免了以往抽检所造成的遗漏,为每套房屋把好了质量关。市城建委建管处处长吴志军介绍,以往住宅工程质量验收主要采取抽检的方式,很多房屋没有做到全面细致的检验,交付使用后,业主对房屋质量的投诉也较多,而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之间相互推托,经常产生“扯皮”现象,导致业主与开发商纠纷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