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17日讯(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韦晓光) 10月17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和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分别代表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浙江平安海区建设合作意见。部、省共同推进浙江平安海区建设的合作,至此进入实质性阶段。
根据双方的合作意见,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将推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共同推进“平安海区”的建设。
主要措施有:
支持在浙江沿海设立专业救助直升飞机待命点,加强海上安全通信网络的建设,提升浙江沿海搜救能力和实现快速搜救能力。
建设宁波、舟山、温州三大海事基地,配置与海区相适应的巡视船,提升浙江重要水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海上交通安全监管能力。
优先在浙江海区进行近岸和港区水域巡航搜救一体化试点。并在研究全国沿海船舶定线制时,把浙江沿海船舶定线制作为重点。
加强浙江沿海海上交通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建设。配套资金建设浙江省海上搜救中心搜救决策辅助系统,将浙江海事局列入中国海事局正在开展的搜救应急指挥试点单位,率先组织实施。
投资建设宁波、舟山国际溢油应急设备库和专业清污船,保障浙江沿海,特别是宁波-舟山港油污应急处置能力。
在杭州和舟山共建国际海员培训评估基地,支持浙江推动转产渔民、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航海职业教育培训。
浙江省政府将对来浙江航海院校进行职业培训的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学院并愿意与浙江航运企业签订委培协议的学生,予以浙江本地贫困学生的同等补贴待遇。
浙江省副省长王建满认为,部、省携手共建平安海区,对保障浙江水上安全,促进港航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促进浙江全省航运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推动全省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