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22日讯 (见习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毛诚乾) 这是令被撞车主害怕的撞车案,车子被撞还要赔人钱。5个月,全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和所属支队共接到高速公路“碰瓷”案件的报警或举报12起。
案件回放:5个月接到12起“碰瓷”报警
今年5月16日下午13时半,吴先生驾驶一辆北京现代轿车,经沪杭高速公路到上海的途中,被一辆无牌照的黑色宝马从后面撞上,对方向吴先生索取4500元钱后,便迅速开车离开现场。
无独有偶。9月8日中午12时,赵先生驾驶轿车与一辆无牌黑色宝马在杭金衢高速公路诸暨段发生刮擦后,被对方骗走2.6万。
不仅如此,变种“碰瓷”也时有发生。6月23日下午13时20分,严女士驾驶自备车进入杭浦高速公路平湖服务区,倒车时“碰”到一位女性的左脚,然后一伙人围了上来,最后花了1000元钱才私了掉。
同样的伎俩,不同的处理方式,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7月14日13时24分,汪先生驾驶一辆奥迪轿车,在杭宁高速公路南京方向夹浦出口附近,被一辆无牌宝马刮擦。对方当场向汪先生索赔2000元。急中生智的汪先生马上打“12122”报警,对方见状立即驾车逃走了,后被民警查获依法处理……
据了解,今年5月至今,我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和所属各支队共接到高速公路“碰瓷”案件的报警或举报12起。为预防打击高速公路“碰瓷”案件的发生,维护我省高速公路的平安畅通,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决定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主线出口附近路段等重点部位的监控,及时发现可疑车辆及人员,报告可疑情况,接“碰瓷”案件报警的,警方会迅速出警,赶赴现场控制人员,做好前期处置工作,联手辖区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此类案件。
“碰瓷”伎俩:多以团伙作案
如何识别骗局呢?记者采访了高速交警有关专家,就“碰瓷”案件进行分析,帮大家更好地面对和处理。
警方认为,“碰瓷”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体“碰瓷”,主要发生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内,选择驾驶人倒车时进行;另一种情况是车辆“碰瓷”,主要发生在高速公路主线,一般选择出口附近。人体“碰瓷”受擦碰人员多为女性,车辆“碰瓷”擦碰车辆多使用宝马、奔驰之类的高档车辆,并且多不挂牌。
而且这种案件均为团伙作案,有些以女性弱者的形象出现,用女性充当“受害人”寻求同情,其他人一旁帮助忙搭腔,指责对方开车不小心,要求当事人拿钱赔偿;有些车内乘坐4、5名身强力壮人员,仗着人多势众软硬兼施,甚至通过胁迫、哄、抢、骗迫使当事人拿出钱财。
交警支招:遇到“碰瓷”千万别私了
翻开这桩系列“碰瓷”案的卷宗,不难看出,这些人的骗局并不高明,但为什么车主会屡屡中招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受害的司机存在着一种共同的心理,发生“碰瓷”后往往愿意私了。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报案,让交警处理,千万不要私了,免得落入圈套。
首先,要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敲诈者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不会报警。当他们看到司机报警时,部分作案人往往终止了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这些人一般在当地都有“案底”,怕被警察识破,只好放弃“索赔”。
其次,当车行驶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精力集中、细致观察,自己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给人可乘之机。在确认事故与自己没有关系后,也要保留好现场证据,并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夜间发生事故时,不要急于下车,在弄清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最后,要“谢绝”好心人的调停,故意虚张声势以引起路人的注意和同情。有的司机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做错事情,却害怕被围观,更胆怯警察到场。其实心虚的诈骗者更怕路人看穿其中的“猫腻”,以足够好的态度去争取围观群众的同情,则会出现有利于己的局面。
最好的办法就是,在遭遇“碰瓷”或“疑似碰瓷”时,要在第一时间拨打高速交警报警求助电话“12122”或向“110”报警,不要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使自己遭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