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4日讯(见习记者 童俊)“在各级领导干部的手中时常有两张报表,一张是经济报表,一张就是平安报表。县市区的平安考核是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评价指标。”在今天召开的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暨全国综治先进检查验收情况汇报会上,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巫波伦向中央综治委检查组的汇报中如是说。从2004-2007年,浙江省已经连续四年被中央综治委评为综治工作优秀省,全省各部门在“平安浙江”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2004年5月浙江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作出要建设“平安浙江”的部署,浙江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省“两办”《关于保障民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对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具体工作中,加强对平安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平安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实绩份分析的重要评价指标。不断发展“枫桥经验”,将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各方利益作为重点内容,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去年省财政安排了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帮扶欠发达县(市)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目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均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7年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达2.7亿元,着力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问题。
据悉,今年浙江省将全面建成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区及中心城镇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成重点集镇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成11个市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共享平台,并实现与省级共享平台联网。截至今年6月,全省已安装前端监控探头44.6万个。去年以来,全省运用电子监控系统,已破获(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1026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600余人。
通过“平安浙江”的建设,近年来,全省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2006、2007年的刑事发案绝对数分别下降了2.36%和3.05%。一些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和消除,全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逐年大幅下降,连续4年实现了“零增长”的目标。
巫波伦也表示,尽管浙江省的平安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综治工作中心协作联动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偏远农村地区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等。
中央综治委检查组肯定了浙江省的平安建设工作,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在接下来的五天里,中央综治委检查组将对杭州、宁波、嘉兴、舟山等四个城市的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