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6日讯(记者 叶海)今天,浙江省委召开工作会议,提出了浙江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要超过20000元,使浙江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快、农民生活质量好、新农村建设水平高、城乡发展差距小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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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工作会议部署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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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开的浙江省委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省在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并指出,浙江省要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加快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化农业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以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为核心,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激励农民创业创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农村社会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今天召开的浙江省委工作会上提出了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到2012年,要让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消费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0000元,基本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浙江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还提到,截至2012年,浙江省的农村经济体制要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县域经济实力更加壮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人享有良好的教育机会和医疗服务,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更加充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改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在代表省委作报告中表示,到2020年,要努力使浙江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快、农民生活质量好、新农村建设水平高、城乡发展差距小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