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8日讯 (见习记者 童俊 通讯员 姚春芳) 骑电动自行车的河南籍来杭打工的刘某,为了自己的大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今年7月的早上,她违章将电动自行车骑上了机动车道,撞死了一个正在作业的环卫工人。近日,西湖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电动自行车骑上机动车道撞死环卫工人
2008年7月16日早上6时30分,上班去的刘某为了赶时间,将自己的绿源牌电动自行车骑上了文一西路南侧的机动车道,并由西向东行驶。
行至蒋村港桥以东约100米处路段的时候,突然发现前方有一名环卫工人在道路上打扫卫生,刘某躲闪不及,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电动自行车的车头重重地撞上了环卫工人仲水英,造成仲水英因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仲水英于7月18日死亡。
刘某在事故现场向交警自动投案,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肇事者在庭上向受害人家属道歉
在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悔恨不已,她说,自己以前没有意识到交通法规的重要性,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骑电动自行车应该不会出事,但等到事情发生后悔也来不及了。她对不起受害人家属,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事故发生后,刘某也尽自己的能力赔偿了受害人家属4.5万元。
法庭考虑到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受理这个案件的法官也叹息道:电动自行车伤人的案子已经审理了好几起了,千万不要小看小小电动自行车,骑得太快,一样有很大的“杀伤力”。希望人们能以此为鉴,对他人负责也对自己负责。
电动自行车多 带来事故高发
记者在杭州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和杭州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商会了解到,从1999年杭州市开始允许给电动自行车上牌之后,杭州市的电动自行车迅速发展。目前杭州市仅老城区的电动自行车就有78.11万辆,而去年同期为62.95万辆。该数据还不包括上外地牌照而常年在杭州市区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7月份杭州市交警部门曾公布,今年上半年杭州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61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16.31%,与去年同比增加了18人,上升41.86%。
电动自行车超速 安全隐患大
杭州市交警部门透露,2004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有一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而到了2006年,每10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就有3人是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而且在这些交通事故中,近九成死亡者是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
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中,最主要的一点原因是电动自行车的超速,而逆向行驶、骑行机动车道、超载以及私自改装等现象也非常严重。
目前,杭州交警部门正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道路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章是其中主要的课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