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浙江公安机关坚持把命案侦破作为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检验公安机关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理念,紧紧围绕“两降一升”、“两个确保”目标,以公安部部署开展的“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为载体,不断提升侦破命案工作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5年至2007年,全省命案破案率分别为92.2%、94.1%和96.1%,均逐年提高。命案侦破工作的加强,有力带动了打防控整体效能的提高。2007年,全省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3.05%,破案绝对数同比提高8.47%,破案率同比提高4.52个百分点,“五类”案件破案率达99.82%,6起部督案件和30起厅督案件全部告破,百名民警破案数连续11年保持全国首位。
浙江警方强调,对命案的侦破,既要充分发挥刑侦专业破案优势,更要发挥公安机关整体作战优势,使之成为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的共同目标和共同责任。他们坚持把提高命案侦破水平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来抓,把命案防控与侦破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努力构建“命案必破、人命必救、命案必防、命逃必追”的命案侦防工作体系。同时,着眼于为命案侦破注入持久推动力,积极探索实践命案侦破责任、同步上案、疑似命案侦办、全警追逃等侦破工作新机制。3年间,全省依托全国疑似命案和未知名尸体“两个系统”直接或间接侦破命案共计57起,共抓获命案在逃人员2697名。
浙江省公安机关按照“科技+传统”的思路,坚持“有法必用、老法新用、新法多用、多法并用”的原则,在继承发扬传统破案方式的同时,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不断提高侦破工作的科技含量。并眼于为命案侦破奠定坚实支撑力,不断加强刑侦队伍建设。按照“坚强战斗实体”的要求和“5+X”的模式,积极构建以刑侦大队专业中队和责任区刑警队为主体的“双层打击架构”。通过大力加强刑侦专业队伍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侦破命案工作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转变。浙江警方还坚持把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按照以专家和权威引导刑侦专业化发展的思路,建立了侦查专家、行家和破案能手等不同层次的侦查破案人才库,并给予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稳定骨干、吸引人才,推动刑侦工作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