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林埭镇新居民事务所。像这样的事务所如今几乎遍布嘉兴。
为躲查证的 老刘在草丛中哆嗦到半夜
1963年,公安部依据是否吃国家计划供应的商品粮,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随后几年,国家又相继出台规定,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即控制“农转非”。中国城乡之间的户口之间,开始立起了一道潘篱。即使是城镇间相互流动,也被归入了管制范围。作为这种控制之下的产物,二十多年前,“暂住证”制度应运而生。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刘福生在老乡的带领下来到浙江“淘金”。1998年春节还没过完,他就挤上东行的火车,从贵州老家一路颠簸到了杭州。当时,只想着去沿海“淘金”的他,并没有“暂住证”的概念。
多年以来,当地人都会把类似刘福生这样的人称为“打工仔”或者“外来工”,在二十来岁最年轻的时候,他们从中、西部省份来到沿海打工,干着辛苦的工作,拿着不高的工资,甚至连上厕所都要请假……
如今在杭州开着出租车,已经将一家人接过来的刘福生,对在浙江的第一个晚上依然记忆深刻。
“咚,咚,咚!”刚在老乡的出租房里躺下没多久,刘福生就被突如其来的敲门声惊醒。“查暂住证的,你们赶紧出去躲一躲。”在老乡惊慌失措地推搡中,刘福生从后窗爬了出去,躲在了杂草丛生的墙角。
大冬天接近零度的温度下,刘福生在外一直哆嗦到凌晨两点多才敢回去。等他刚返回出租房躺下,联防队又杀了个回马枪,老刘被逮了个正着。第二天,刘福生的老乡东挪西凑交100元罚款,才把老刘“保”了出来。
“那时,没办暂住证会被像贼一样抓起来。”后来刘福生才知道,在这里,三更半夜查暂住证是常有的事。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流动人口的管理对象是所有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区、乡镇暂时居住的人员,而其中绝大多数是像刘福生这样从家乡出来到浙江打工的外来人员——在暂住地拟居住3天以上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3天内申报暂住登记;在暂住地拟居住30天以、年潢16周岁的人员,应当在到达暂住地10天内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就像个标签,“贴”在了外来人口的身上。有些人由于各种原因没去揽上这个标签,于是就有了“三无人员”这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