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以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学习实践载体
浙江在线杭州11月11日讯 (通讯员 张兴平 记者 李敏)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讨论了《关于办理指定集中管辖和执行涉资金链断裂企业债务案件的通知》。这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上又一个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对策。“服务发展大局,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省法院确定的实践科学发展观载体。
世界金融海啸影响巨大,这也开始反映到诉讼审判中来。面对金融纠纷急速上升的情况,10月下旬,省高院研究讨论涉资金链断裂企业债务案件的管辖和执行问题,因为此类案子往往涉及到多个债权人,且债权人往往分散在各地,为了有利于案件的有序处理,减少摩擦和损失,管辖和执行都值得研究。
为妥善处理因资金链断裂产生的经济纠纷,尽量救活企业,省高院还专门组织全省法院专题召开了金融纠纷审判工作会议。会议回顾了上半年金融纠纷案件审判的情况,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研究了加强金融纠纷审判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在实践中要强化的几个方面。如在工作方法上要求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多采用柔性手段,慎用诉讼保全措施,多做“放水养鱼”有利双赢的调解工作,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避免因形式合法的刚性手段搞跨本可生存和发展的企业。
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上,省高院总结了各地经验,并次基础上起草了涉及民间借贷、企业之间借款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典当和财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审理中突出问题的处理意见,统一了裁判标准。此外,省高院强调了业务指导,在密切关注各地金融创新的制度实践以及相关案件处理的同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等形式为类似案件的审理确定裁判规则。
在此前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会上,省高院院长齐奇就说,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重点要在促进经济转型、清理未结案、加大调解力度、服务基层、加强廉洁司法等五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而密切关注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把握好审判尺度,妥当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是头一个方面。
今年来,法院妥善处理了金华金信信托破产重整、台州飞跃集团借款纠纷等一批大要案,最大限度地消化了因各方利益冲突导致的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