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19日讯(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韦晓光) 今日,浙江海事局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浙江海上安全救助联动机制协调会,双方共同建立了海上安全救助联动机制。今后,海上作业的渔船、商船、客船一旦发生海上事故,救助将更加有效。
浙江渔业发达,在渔汛期,本省和外省的渔船遍布整个浙江沿海。但由于地理位置特殊,航线四通八达且纵横交错,商船、客船、渔船、军舰、游艇混杂且相互间通信不畅,南北向航行船舶与进出港渔业船舶交叉频繁,避让协调困难,交通秩序维护困难,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易发,特别是渔船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海上人命财产救助任务繁重而艰巨。
海上安全救助联动机制,就是为了加强海上船只间的通信,实现资源共享,在安全事故发生时,更加有效地进行救助。
减少商船、渔船碰撞是首要任务
根据长期的经验,海上安全事故最主要是由商船与渔船碰撞造成的。以舟山为例,2002年至2007年,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发生115起,造成42艘船只沉没,23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4000多万。在海上事故死亡人数中,碰撞事故死亡人数占到98%。
海上安全救助联动机制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涉渔碰撞事故处置的快速联动机制:
统一海事巡逻船艇与渔政船的通信联络方式,制定快速通信联络方案,海事巡逻艇配置渔用通信设备,渔政船配置商船甚高频等通信设备,以保障海上搜救与涉及安全事故处置的通信联系;相互开放船舶定位与海况实时预报信息,便于及时、准确、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探索渔政船季节性定点救助巡航值班制度,配合海事部门加强渔船海上应急处置;实现救助信息共享,接到海上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双方在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并由海上搜救中心统一受理和处置;对参与海上搜救的非公务船实施一定奖励,具体按照政府或部门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参加搜救的公务船,救助行动积极、成绩突出的,由分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年度一次性考核补助。
10人以上事故立即会商
为了让海上救助联动机制更加深入,双方还共同建立了海上安全救助会商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会商;发生死亡或失踪10人及以上海上人员遇险救助与肇事逃逸事故,双方立即启动会商,会商地点由双方商定。
为解决死亡失踪10以下涉渔海上事故的处置,舟山、宁波、台州、温州沿海四市也将建立相应的会商机制。
商船、渔船船员互当老师
为了避免商船与渔船相碰撞,了解对方的作业知识和作业习惯也很重要。在海上安全救助联动机制中,还将建立海船船员安全知识互教制度。
机制规定,从2009年6月起,双方职务船员培训内容中增加商船航行、渔船航行与作业基本知识,并建立互派教员到船员培训中心任教的长期教育机制。教员派遣由浙江海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宁波、舟山、台州、温州沿海四市的商船船员培训机构与渔业船员培训机构互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