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1月26日讯(记者 李敏 实习生 虞飞) 45岁的郑其优,坐在金华某监狱,每天望着铁窗唏嘘不已。两个月前,他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4年。
这位原永康市经济开发区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经风光的“郑九万式的好书记”因受贿52万成为阶下囚。
省检察院26日通报了我省5年涉农经济犯罪案件,5年来,浙江共倒下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以及其他农村基层组织人员931人,占涉农案件总人数的66%。
硕鼠一窝端 涉农经济案件窝案频发
在各级检察院所办案件中,涉农经济犯罪里共同犯罪的508件,占总数的41%左右,并且呈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共同犯罪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集体作案——如桐乡市河山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主任钟爱明、副主任肖元龙、陆正权、水政员兼出纳沈春泉等四人利用负责主管河山镇水利、桥梁等建设工程的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共计20余万元。
左右串通——如海宁市袁花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沈康明、海宁市畜牧兽医联站会计汪少华、海宁市马桥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周忠毅等三人,利用各自的职务之便,相互勾结、合伙作案,共同挪用公款数额达100多万元,进行营利性活动。
内外串通——如淳安县千岛湖镇云山村党支部书记刘泽江伙同千岛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征地员余泽勤,利用其协助千岛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征地的职务便利,虚构该村村民方凤仙被征用土地的事实,骗取土地补偿款10多万元用于两人私分。
上下联手——如德清县三合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胡杰伙同该乡水利专管员徐建明,利用职务之便,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8万元。
涉农犯罪官级数量呈“倒金字塔式”
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以及其他农村基层组织人员931人,占涉案总人数的66%;乡镇站所工作人员301人,占涉案总人数的21%;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如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3人,占涉案总人数的13%。
数据看出,涉农经济犯罪官级数量呈倒金字塔形,在农村基层组织中多发,乡镇公务员犯罪人数为犯罪村官的1/3。
省检透露,逐年来,此类犯罪涉案金额较大,呈现不断增大的趋势。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为587件,占案件总数的42%; 5万元至不满10万元的为341件,占24%,上述两类大案共占案件总数的66%以上。涉案金额上百万元的案件也屡有发生,5年中共查办58件,占案件总数的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