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18日讯(记者 叶海 通讯员 吕律) 一个商标换来了8200万元的贷款,拿着手上的贷款合同,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傅祖康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重新充满了信心。
浙江在线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发挥商标品牌的带动效应,绍兴市工商局和人民银行绍兴市市中心支行联合出台了《绍兴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管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正是根据这份《意见》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与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了8200万元的贷款合同。
《意见》规定,拥有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只要向银行提出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申请,在经过商标专用权评估、银行核审、银企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后即可获得银行贷款。
此外,《意见》中还指出,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还可为第三方获得贷款提供担保,其中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将可以优先办理。
傅祖康说,原来抵押、担保,需要土地、厂房、设备等有形的资产,有了这个新规定,无形的商标可以做抵押,这样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免去了外界的干扰,也为企业的减少了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