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23日讯(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戎莉莉)近日,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08年查处的十大药械违法案件。
2008年,杭州市打击各种制售假劣药械行为,检查涉药企业5962家次,立案266件,取缔无证经营24家,没收药品货值112万元,罚没款355.49万元,捣毁制假窝点4个。
2008年,十大药械违法案件分别是:
周韬团伙销售假药案。周韬等5人团伙销售假药泰诺片、吗丁啉等5个品种14个批次假药,假药货值达6万多元,涉案金额12万元。这是杭州首例以销售假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判刑的案件。
杭州裕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经营兴奋剂案。该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产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剂。违法所得458120元。这是今年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系统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兴奋剂案件。
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药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案。该公司销售的标示假冒为北京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药品货值金额为124416元。
杭州乾吉坤生物科技优先公司无证经营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案。该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体外洁肠净化仪,罚款1万元。
杭州永盛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过期一次性使用灭菌产品案。该公司对过期的一次性使用的呼吸机用管道更换包装标签和生产日期进行销售。罚没款50000余元。
浙江某中药材有限公司违法为他人以本企业名义经营药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便利条件案。该公司违法为温州某公司提供商品销货清单及加盖该公司公章的进口药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证照材料,罚款2万元。
杭州可宁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劣药三黄片案。违法所得370元,罚款1100元。
广东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案。该公司浙江办事处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违法所得13163.4元,罚款39490.2元。
杭州登峰禧元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及未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案。违法所得17344.20元,罚款43360元。
临安仁爱门诊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罚款9528元,并对医院使用假发票一事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据温馨提示:
元旦临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生产、购进药品时,要严格把关,从合法渠道购进,切实担负起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在正规的药店,在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
同时提请市民提高警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发现可疑药品或违法行为,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9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