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2月24日讯 (见习记者 金靖) 今年金融危机横扫全球,国内的企业也未能幸免于难,许多企业都想尽办法“缩衣节食”准备“过冬”,但有小部分企业却采取了违法违规的手段“缩衣节食”。
日前,本网《民生帮帮帮》栏目就接到网友的投诉称,他们公司采用押工人工资的方法“过冬”,湖州市劳动保障局调查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这种现象,责令其改正。但不久后,又有员工投诉企业仍然我行我素,扣押员工工资,《民生帮帮帮》再次介入,劳动保障部门责令企业将员工的工资按时发放完,并警告不得再出现拖欠工资的行为。
押45天工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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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厂工资要押45天后才给发,这合法吗?”小陈打进民生热线0571-85310961称,表示自己刚进公司不久,当初签合同时,上面写明了是每月15号发工资,一星期上班时间不超过45小时,可上班一个月后,单位却不给发工资,说要做满一个半月才发前一个月的工资。
“也就是说我们10月份的工资,要到12月15号才发!而且厂里的工作是计件的,没有休息日,天天上班,晚上加班很晚。”小陈无奈地说。
记者又联系了该厂的其他员工,都说厂里押45天工资的规定让他们很头疼,“本来工资就少,还被押着,我们还得把工资寄回去给家里呢!”家在安徽的张师傅对记者说。
他们还告诉记者,在厂里培训的焊工要扣1000元的培训费,而在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写明这一条款。
《民生帮帮帮》第一次帮忙
劳动部门责令企业将工资发放完
湖州市劳动保障局接到本网《民生帮帮帮》的反映后,对永大自行车料(湖州)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突击检查。发现其在工资支付方面。管理人员实行计时工资,生产人员实行计件工资;每月15日为工资发放日,支付隔月工资,实际存在拖欠1个月工资的行为。
劳动局即刻要求企业在11月15日前发放完9月份的工资,并在11月底前发放完10月份的工资。对计件工作,确因工资结算繁琐原因的,应采取预发方式,发放不低于湖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此后,每月按时支付工资,并每月报南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备案,以便审查。
员工提出的没有休息日的问题,劳动保障局经过调查发现该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节假日放假,但每月安排3天休息时间且前阶段有加班加点现象。存在延长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的行为。已要求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职工的正常休息,并按规定标准发放加班工资。
对于员工提出的培训费收取方面,劳动保障局已要求企业坚决取消培训费,并一次性退还尚未退完的培训费。
《民生帮帮帮》第二次帮忙
劳动保障部门出击 向员工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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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州市劳动保障局对永大自行车料(湖州)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罚后不久,又有员工向本网《民生帮帮帮》求助,称公司在劳动局调查后,大部分不好的规章制度都得到了整改,培训费也退了,员工在休息方面也得到了保证。“但就是厂里还押我们的工资,希望你们能再帮帮我们!”员工小陈求助说。记者随后将情况再次反映至南浔区劳动保障局。
今天南浔区劳动保障局联系回复,表示经过调查确实发现永大自行车料(湖州)有限公司还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已责令其在月底发完11月的工资,并警告不得再出现拖欠工资的行为,否则将对其进行罚款。
“如果该厂仍屡教不改,职工如发现用人单位侵害员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可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我们将严肃处理!”南浔区劳动监察大队陆监察向员工支招。
投诉者小陈告诉记者,公司将于月底将11月的工资发给他们,“感谢《民生帮帮帮》栏目的介入,才让我们能够按时拿到工资,赢得自己的权利!你们真是老百姓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