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8日讯(见习记者 廖小清)近日,有关媒体报道了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办公大楼超标的问题,引起了椒江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12月26日下午,该区召开区委书记办公会议,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目前,有关调查整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洪家街道办公楼建设概况为:2002年初,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洪家街道规划重新确定。为了适应洪家中心城区西移,带动连接路桥区块的市场群开发,改善原洪家街道机关办公条件落后等实际情况,洪家街道办事处决定实施行政中心西迁。2002年4月16日区长办公会议同意迁建,同月22日通过市建设规划局选址。2003年8月1日,区发展计划局批准立项,确定地上建筑物建筑面积1251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人防面积3430平方米。同年11月5日通过市招标办公开招标,中标价2414.25万元,12月开工建设。2005年1月30日结顶。大楼建设资金全部由街道自筹,其中75%的工程款按承包合同全部付清,剩余25%的余款因财政对施工单位的决算还在审核中,因此余款未付。
2007年4月,七部委下发《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属于清理工作的范围。虽然洪家街道新大楼系此前开工,但椒江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洪家街道搬迁新大楼办公前夕,于2007年6月22日,区政府就洪家街道新办公楼用房调整问题专门召开协调会,决定洪家街道在安排新办公楼的办公用房时,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实行多人一间;空余的部分办公用房安排作为区有关部门以及街道下属职能部门洪家征收组等有关单位的办公用房。
因此,洪家街道实际用房情况是:街道只使用大楼的1至5层,记者所见的6到至10层尚未装修和使用。大楼1至5层建筑面积为7149平方米,其中调剂给不属于街道机关编制范围的有:洪家税务征收组征收大厅及办公用房1380平方米,预备役二团办公用房260平方米;另有上级部门要求对口配置的计生服务站、街道党校及人口学校、老干部活动室、有线电视机房、公共图书室、报告厅、椒南质监监督所等建设面积2429平方米。因此,实际街道机关办公建筑面积为3080平方米,在编人员99人,人均办公建筑面积31.11平方米(核定编制106人,人均办公建筑面积29.06平方米);加上临时合同制人员43人和上级要求招聘的外来人口管理所人员29人,实际人均办公建筑面积18.01平方米。
12月26日,椒江区成立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迎华为组长、常务副区长徐仁标为副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发改、建设、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洪家街道办事处大楼的立项审批、规划选址、征地手续、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清情况。同时要求洪家街道按原国家计委规定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迅速整改到位,多余办公用房由区委、区政府统一调剂使用。
目前,有关调查整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