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8日讯 (记者 梁国瑞 通讯员 江英华) 从今天起,浙江企业可凭自己手中的专利,申领专利权质押贷款,用更多的资金盘活企业。
为规范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与浙江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浙江省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专利权抵押贷款旨在发挥专利权的融资功能。因此,《办法》规定,借款人以专利权抵押所取得的信贷资金,只能用于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流动资金周转等生产经营,不得从事股本权益项投资,不得用于有价证券、股票、期货等高风险的投资经营活动。
《办法》还对用于抵押的专利进行规定,除了必须是依法授予、有效期内、不涉及国家安全与保密事项等条件外,还要求“授予专利权的专利项目处于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并形成产业化经营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
借款人非专利权人或非全部专利权人、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终止的、专利权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的、存在专利纠纷等情况下,不予办理专利权抵押贷款。
《办法》还规定,贷款额度可把专利权价值评估结果作为主要的参考依据,由贷款人、借款人协商按专利权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发放,专利权价值评估可由贷款人、借款人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