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8日讯(帮忙记者 王黎婧)住新房本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却让朱先生夫妻俩寝食难安,“1楼住户搭建了一个阳光房,我们的安全受到了威胁”。
朱先生家住余杭区闲林镇爵士风情雅兰苑,自从去年11月15日入住以后,朱先生一家为这楼下的“阳光房”添了不少烦恼,朱先生说自己经常出差,大部分时间只有老婆一人在家,安全问题成了他们最大的心病,现在几乎连门窗也不敢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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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反馈
违章建造的“玻璃房”
楼下建“阳光房”楼上怕安全隐患
阳光房(俗称玻璃房)这个装潢时尚的代名词越来越受追求高尚生活业主的青睐。个别业主为了方便出入、扩大居住面积,边装修边搭建,无视其他业主的反对。
爵士风情雅兰苑13幢2单位的一楼北面的阳台旁边连着一个长约十余米、宽约一米有余的露台。一楼的住户装修新房时,把阳台和那10平米左右的露台一起用铝合金加玻璃组合围成了一个上有封顶的“阳光房”。
居住在2楼的朱先生一开始就提出反对意见,认为这是明显的违建。“小偷之类的不法分子可以直接从楼道的窗户下来,经过一楼的‘阳光房’直接到我家阳台。”在朱先生看来,一楼业主的做法不仅仅是违章搭建的问题,还给其他业主造成安全隐患,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
物业公司劝阻没成效找城管局来帮忙
权益受到侵犯的朱先生向物业公司反映,但是也没有任何结果。虽然物业方面对业主的违法行为进行过劝阻,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对态度强硬的业主也无可奈何。
“物业公司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让我们跟一楼业主协商,要么踢到业主委员会那里,但是当时业主委员会还在筹建当中。”朱先生有些无助了。
时间到了2008年12月1日,违章“阳光房”依然屹立不倒。经过朋友介绍,朱先生得知“违章搭建”问题归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拆违办”管理。于是,从2008年12月中旬开始,朱先生找到了余杭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城管执法局到现场执法 住户不配合
“莫非连执法部门拿他们也没有办法吗?”朱先生决定向《民生帮帮帮》发出求助。1月22日,本网帮忙记者介入调查,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给《民生帮帮帮》回复函件:
12月31日,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后,曾派辖区中队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朱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队员当即依法开具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自行拆除在露台上搭建的钢架结构玻璃房。
余杭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在复函中表示,1月12日,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复查,一楼的邻居依然我行我素,一个钉子也没动。他们同时也向网友表态:此事已经立案,将尽最大努力,尽快完成案件取证工作,使违法行为早日得到纠正。
时隔一个月 毫无进展
时隔近一个月,记者再次采访到余杭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由于当事人不提供相关身份、房产等材料,因此,目前该案尚在调查之中。
我们真诚地希望一楼的住户能设身处地的为其他业主着想,也盼望余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不要让这不和谐的声音持续的太久。
记者手记:
放任自流,听之任之显然是让人无法接受的,可目前执法局却以“当事人不配合调查工作”为由对此事迟迟不做出果断的强制拆除决定,也不得不让我们怀疑这一处明显的“违章建筑”为何在舆论监督下成了“不倒翁”?朱先生一家所面临的安全隐患问题,何时才能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