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9日讯 (通讯员 王国伟 见习记者 廖小清) 11天时间长吗?不到两个星期;11个月呢!也不长,1年都不到。那么11年呢?如果是个孩子的话,也快小学毕业了。
而杭州交警却与1位肇事驾驶员开展了一场11年的“马拉松”比赛。
1998年9月3日14时40分许,驾驶人唐辉,男,江苏人,驾驶苏CA5220号东风牌大货车,在石祥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杭印路口时,车辆驶入对向车道,车头先后撞倒由北向南骑自行车横穿道路的闻某和管某,造成闻某死亡和管某轻伤。
肇事后,唐辉弃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杭州交警迅速组成了专案组展开工作,每年组织警力赶赴老家追逃。
今年初,侦破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这个月9日,杭州拱墅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徐勇带领第二追逃小组来到江苏、山东两省6地继续追捕。
2月18日中午,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在山东省莱州市文昌街道塔埠村一出租农房中将唐辉抓获,并连夜驱车押解回杭。
经审讯,唐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按照法律规定,唐辉将面临判处有期徒刑3到7年的处罚。
杭州交警部门说,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一种极为恶劣的行为,对这样的犯罪行为,不论其逃到哪里、侦破有多难、时间有多长,都将一直追捕下去,直至案件侦破。
交警部门提醒,如果驾驶员肇事后还在逃的话,请尽快到公安机关自首,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