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7日讯(记者 童俊 通讯员 范跃红) 见到沈亚平时,第一印象是身材娇小、说话细声细语,有点不善言辞,如果没有身上的检察官制服,丝毫不会把她与法庭上唇枪舌剑的公诉人联系在一起。
你可知道,她就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奖”获得者、现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沈亚平。18年来,她共承办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1300多人,是她,默默的奉献,热血铸检魂,是她,用柔弱的双肩,担负着正义。
“我们低估了你的力量”
沈亚平在杭州检察系统至今仍保留着一个记录,一人舌战32名律师,最终还赢了。
那是几年前的发生在余杭良渚文化遗址保护区的一起特大盗掘文物案,梅某等18名当地村民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依法提起公诉。作为公诉人的沈亚平要面对的是18名被告人和请来的32名律师。
虽然早有准备,沈亚平到庭后还是大吃一惊,黑压压的律师坐了3排,手中都是厚厚的材料。“如果你在自家菜地里捡到了一块石头,觉得好玩,把它拿回家,这算盗掘古文化遗址吗?”“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盗掘的故意!”……对方的律师们接连向沈亚平“发难”。
沈亚平始终挂着微笑,抓住“挖”、“卖”等细节对各个律师观点的相互矛盾之处进行一一击破。庭审进行了将近10小时,最终法庭当庭宣判,检察机关指控成立,18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数年后,当年曾参与此案辩护的浙江工商大学一位法学教授对此仍记忆犹新,他对沈亚平说:“我们低估了你的力量。”当时该案的书记员、现任余杭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查科科长的唐国民谈及此事,翘起大拇指说:我真服了她!
“决不让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重演”
作为国家公诉人,沈亚平倍感肩上的重担,容不得有半点闪失。她时常以发生在余杭的清代“杨乃武与小白菜案”为鉴:决不能让杨乃武与小白菜式的冤假错案重演!。
沈亚平办理过一起特殊强奸案,被害人姚某年仅16岁,患有痴呆症,既聋又哑,邻居吴某对其强行猥亵时被姚某母亲撞见,经吴某跪地哀求,姚某的母亲没有及时告发。由于受害人又聋又哑,根本无法作证,吴某为此态度十分强硬,始终不肯交代犯罪事实。
沈亚平决定自己去调查取证,但是受害人是个残疾人,吴某在当地又有些势力,有的人甚至为吴某作伪证,调查取证变得异常困难。
沈亚平不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她大声疾呼:“糟蹋一个弱智聋哑女青年,天理难容,这种人不依法惩办,还有什么公理、法理可言!”。沈亚平执着感动了当地百姓,一些知情人终于大胆地站出来如实作证。
在证据面前,气焰嚣张的吴某乖乖低头认罪,最后吴某因强制猥亵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她的微笑让我感到法律的温暖”
1992年从学校毕业后,沈亚平呆在了余杭区检察院,这一呆就是18年。看着沈亚平成长的余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玉莲说,她把犯罪分子送进监狱同时却始终怀着一个善良的心挽救着失足人员。
大一学生朱某在宿舍发现同学的手机正在充电,一时糊涂,就把这只手机放进了自己的衣柜。当这个案子转到了沈亚平手中,可提起公诉也可不提起,但一旦提起公诉,朱某的一生可能从此被毁。沈亚平来到学校、家庭了解了情况,一次次和朱某谈心,她发现朱某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还有救。于是沈亚平向院检委会建议:考虑到朱某是偶犯、过失犯又是未成年人犯罪,对朱某不予起诉。
如今已经走上工作岗位的朱某还跟沈亚平保持着联系,经常向沈亚平汇报自己情况,他深有感触地说:“沈亚平检察官的微笑让我感到了法律的温暖。”
办案之余沈亚平最大乐趣就是给学生上法制课,她是5家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她说,一个人坐牢往往引发好多个家庭的不和谐,我们的法律主要是用来教育人的,能不坐牢就能改造人教育人岂不是更好?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18年的努力和付出使沈亚平也收获了许多荣誉:2007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授予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青年荣誉称号,2008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第三届“优秀女检察官”,2008年她还成功当选奥运火炬手,2009年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奖”荣誉称号。
省委书记赵洪祝、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等领导先后就沈亚平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省公务员向沈亚平同志学习。
对接踵而至的荣誉,沈亚平总是报以羞涩一笑,“荣誉属于大家,我只是一名幸运的普通女检察官”。这就是沈亚平,永远那么低调的一朵铿锵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