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3月13日讯(记者童俊 通讯员沈雁)为了更好地维护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今天江浙沪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联合发表了《2009长三角“消费与发展”行动合作宣言》,三地在增强消费维权工作能力、加强消费维权合作及挑战行业潜规则合作等方面达成共识。
2007年12月,江浙沪三地工商局联合签署了《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联席会议备忘录》,发布了"长三角工商一号二号文件",标志着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工程正式启动。去年9月,三地工商部门又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工商第3、4、5号文件”,就公平交易(经济检查)执法、合同监管、商标品牌保护三方面作出区域一体化联动部署,实现了知名商标共保、重点商品共认、格式合同共立、“订单农业”共推、违法案件共查、执法信息共享、非法传销共防、反垄断行为共治、公平竞争体系共建的目标。
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长三角“消费与发展”行动合作宣言》旨在推动长三角地区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共创和谐消费消费环境等方面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为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确保中国经济顺利转型作出新贡献。
宣言中明确,2009年三地工商、消保组织将加强12315平台合作,探索建立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执法协作长效机制,实现消费维权由事后调处为主向事前调控和防范为主转变。完善消费异地申(投)诉处理制度,方便、快捷、高效地处理异地消费争议投诉,江浙沪三地工商部门将逐步引导食品批发企业使用统一的供货凭证。
2009年三地工商、消保组织将挑战行业潜规则的合作,深入调查研究区域内消费服务领域内的潜规则,建立长效社会监督机制,并联合有关行业协会加强对企业的引导教育,自觉地破除行业潜规则,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