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侵犯著作权案件,是余杭近几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
一个自学成才的软件高手,通过剽窃同行的机器操作软件,造成他人800万元损失。3月16日,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涉案的周某提起公诉。
现年35岁的周某是浙江诸暨人,原先从事建筑设计相关工作。2001年,对建筑毫无兴趣的周某转向研究电脑软件设计方面的知识。2004年,周某发现诸暨一带袜机(编织袜子的机器)的销售很好,利润也很可观。于是,他开始一心研究中国台湾、韩国等地生产的袜机电脑控制系统软件。
2005年初,自学软件小有成就的周某决定通过技术来“发财”。他联系了以前做建筑工作的同事施某,和他一起租了两间房屋,搞起了袜机电脑控制系统软件的研究。
事实上,周某研究的袜机电脑控制系统软件由浙江某电脑控制技术工程公司生产。这家企业,是当地知名的袜机制造商。
通过自学知识,周某果然成功地修改了原来的系统软件。只要在某些程序上稍加修改,他就可以设计出一套专属自己的袜机电脑控制系统软件。
2006年11月,周某与施某成立了一家专门生产袜机控制系统的公司,由周某主管生产,施某主管销售,并将袜机控制系统卖给诸暨、绍兴、萧山的袜机生产企业。价格要比市场平均价便宜1000元左右(据周某称,2007年每台价格为4000余元,2008年每台价格为3000余元)。
去年6月,浙江某电脑控制技术工程公司在产品销售业绩明显下滑情况下,通过调查发现自己的正版软件被周某等人盗版。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公司年销售额在7000万元左右,被盗版后,公司年销售额降至4000万元左右,市场份额损失了三分之一,而周某的公司先后共卖出盗版产品近1万套,销售价值约5000万元。
同时,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鉴定,周某等人的产品与浙江某电脑控制技术工程公司的产品有84%相似。经初步查明,周某等人先后造成该公司损失累计800余万元。